以“大病保险”为稳稳的幸福兜底

以“大病保险”为稳稳的幸福兜底

在白血病、癌症等许多令人色变的大病面前,常常让人无力的便是高昂的医药费,不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中产与破产之间,只隔着一场大病的距离。湖南“大病保险”方案于近日出台,提出在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准确来说,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2012年写入国家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到持续三年的大规模试点,大病保险的确在“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上”,显现出让人兴奋的作用。

回到湖南版的大病保险方案来看,首先从参保范围上实现了“主动性”全覆盖——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就可以无需再办理手续,也无需缴费,成为大病保险的受益者。

其次,此次大病保险不仅扩大了合规医疗费的范围,还把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实现从根据病种向根据家庭收入的转变。如此一来,能够从更大范围帮扶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大病患者,让那些所患大病不在病种范围内的贫困病患免致绝望的境地。

再次,还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打出了“组合拳”。除了强调要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外,还明确提出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以全方位、立体的医疗保障消弭全民看病尤其是大病之下的风险。

于此而言,大病保险的推出,不仅是在市场逻辑中一次险种的丰富,也不单单是国家福祉语境下的财富再分配,而是建立在市场机制上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一次创新。通过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固有优势,在不增加国民负担的基础上,制造出更稳固的公共福利供给,同时,通过更细致和人性化的组合拳设计,打造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为参保民众的稳稳幸福进行兜底。诚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我们把大病保险做好了,就能把社会的“最低线”兜住,也就安定了民心,大病保险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器。

当然,依然有必要提醒的是,在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保险的全面铺开,依然可能面临着各种潜在的挑战。正如此前有论者所担忧的,以大额医疗费用为保障范围的普惠型的制度设计,会否遭遇推高医疗费用的负面激励,进而加重医保基金运行压力?保险公司介入医疗行为程度不足,如何在促进医疗行为规范、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中发挥作用?如何在市场机制下规避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价格之争,以及相关部门的利益之争?这些都需要在未来的推进过程中,以更具体细致的制度设计,通过对当前医疗体制以及保险市场的革新,来规避其中的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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