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治热点面对面》固国安邦之磐石(4)

《2015法治热点面对面》固国安邦之磐石(4)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个重要论断,明确了宪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核心地位,阐明了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深远。

四 怎样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宪法精神、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宪法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已经形成,宪法精神不断深入人心。当然,培育和弘扬宪法精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相比,全社会自觉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意识还需要不断加强。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广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起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

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纪念宪法的节日,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的都是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有的国家把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日子定为国家宪法节,有的国家的宪法日是法定节日,人们在这一天以悬挂国旗等方式庆祝。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必将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全民宪法观念。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当今世界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国家公职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正式就职时举行宣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我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对于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法定程序,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把宪法宣誓制度具体化。今后,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有利于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上邪下难正,众枉不可矫。”党员干部在遵守和维护宪法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要把宪法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培养宪法思维,把宪法作为判断大是大非的准绳;带头严格依宪法办事,增强依宪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带头推动宪法实施,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同一切破坏宪法权威、践踏宪法尊严的行为作斗争,使宪法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最高规则和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宪法至上,法治才有权威和尊严。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才有根基和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才能走上通衢大道。

深阅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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