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道是中华文化的精髓(2)

中和之道是中华文化的精髓(2)

中和之道——礼乐刑政治道的核心

《汉书·艺文志》中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历代君王以中和治天下,还体现于礼乐刑政的基本治国方略上。

高度重视礼乐教化。《孝经》就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与乐是实现治理的基本手段。而礼乐的实质就是中和。孔子就以“礼”“乐”为基本课程教育学生。礼是一系列礼仪规范,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礼,具体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实质是给社会成员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规定具体的规矩,使之中规中矩,无过不及,即达“中”。人人遵礼而行,社会就保持了秩序性和稳定性。礼规范人的外行,而乐则软化人的内心,和善人心,促进和融人际关系。通过礼乐具有的中和功能教育和培养人们思想行为上的中和品行,从而赢得人际和谐、社会有序。

在强调礼乐教化的同时,又重视刑政的硬控制,即通过建立推行一系列的政治法律制度强行规范人们的行为。如何合理高效运用刑政,以实现和谐政局?关键在于遵循中和原则,做到刚柔相济、宽猛相济。即孔子说的“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和谐有序的治理目标源于制定和实施适度的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既不太宽松,也不太严猛。

依时而中——改革创新的灵魂

传统以中和治天下的治国智慧还体现于它在治国理政中的两大应用原则:依时而中、执中用权,即善于灵活应对、变革创新。

中和理论强调以时而中。孔子提出“中庸”,并把它视为“至德”,即最高的生存智慧。中庸者,是“中和之谓用”,即用中,是实践运用中和之道。然而,由于客观实际处于变化中,因此,“中”也必然是变化的,因时而异的,所以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中庸的实质是时中,即依时而中,善于根据时势的变化,采取相应合适的行动。这体现了一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格。“时中”思想运用于治国理政,就是“变通”。“变通者,趣时者也。”它强调统治管理者必须敢于和善于通过变通改革举措,适应新的时势要求,采取改弦更张、变通日新、革新更化,从而达成“善治”。

中和理论强调执中用权。孔子提出中庸观,主张中和之道是宇宙大本达道,是不变永恒的常道,是经,然而,在具体的中和之道的落实体现上,却必须应时而变、因事而变,懂得通权达变。这叫“有常有变”“有经有权”。孔孟反对拘泥不变的僵化态度,反对死板的折中主义,主张执政者要有灵活权变的能力素养。如果固守一个“执中”的死模式,不懂灵活运用,不会通达权变,其结果不仅损害了大本达道,而且还将造成实际举措的失败。显然,这一要求国家治理中善于将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执中用权”观念,正是我国古代治国理政智慧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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