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2)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2)

 二、转变职能就是要更好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

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转向创新服务,要着眼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这一目标、抓住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关键、突出科技和经济结合这一重点、紧扣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一根本,把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更加充分地激发出来、释放出来。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政府转变职能越主动,越有利于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创新力量,越有利于全社会创新创业队伍的扩大和总体效能的提高。

更好面向“多主体”履行创新职能,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随着我国创新规模不断扩大,创新主体发展不平衡、创新活动“孤岛化”和“碎片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履行创新职能,应加快从更多面向科研单位转为面向包括科研单位在内的各类创新主体,在继续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强化科技创新的同时,更好激发产学研用、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并促进各创新主体优势互补、开放协同,整体提升创新的效能。

更好运用“服务”履行创新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履行创新职能,应加快从注重“管”转为主要采取服务方式。新形势下,要更好遵循科技创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规律,市场能做的放手让市场“说话”,健全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创新报酬等体制机制;政府应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多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

更好围绕“全链条”履行创新职能,促进科技和经济深度结合。实现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的结合是我国改革发展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政府履行创新职能,应加快从更多围绕研发环节拓展为从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创新全链条,在推进科技研发的同时,着力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两方面同步发力,打通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把“出成果”和“用成果”更有机地统一起来。

更好营造“生态”履行创新职能,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我国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大国,但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仍是重大“短板”,创新活动“见物不见人”等现象仍然存在,根子就在于以人为本的创新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适宜创新的生态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政府履行创新职能,应加快从具体组织科研活动转为更好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把优化创新生态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牢牢抓住“人”这一创新根本,特别是要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内生动力和发挥好企业家在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使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在创新中更好受益、企业在创新中更多赢利、社会在创新中更快发展,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变“小众创新”为“小众”和“大众”共同创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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