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费涨了,看病负担会增吗?(3)

诊费涨了,看病负担会增吗?(3)

医疗服务要物有所值,但百姓看病负担不能增加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

1997年我国发布的医改文件提出,要完善政府对卫生服务价格的管理。时至今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在探路,主要原因就在于改革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遏止公立医院卖高价药的冲动,才能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费用转移隐患。

蔡江南认为,国家已经明确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把药品费用降下去,服务价格才能升上来。实行总量控制,做收入结构上的调整。“可以由政府提供适当补助,这样对医保资金不会造成太大负担,但对医保的管理水平是挑战,管理部门需要测算降多少升多少,医保部门需要和医院协商,确保不会形成支付压力。”

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市在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试点,将5元、7元、9元、14元的挂号诊疗费改为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为42元、60元、80元、100元,医保报销每人次40元。同时取消15%的药品加成,加大政府补助力度。结果发现,医保患者每次就诊药费下降三成;病人主动流向普通门诊;专家挂号量减少,每次给患者就诊的时间提高到16分钟。饶克勤认为北京市试点改革效果总体不错,体现了医务人员价值,普通大夫与专家诊费价格拉开到58元;医院从依靠药品到依靠技术,医事服务费中6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加。

今年3月,重庆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但是一周后喊停。蔡江南分析,重庆的改革提高了血液透析患者的费用支出,但没有和医保协调联动,改革的成本由患者承担,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影响了改革效果。他认为,价格改革比较敏感,应该像水、电等公共产品价格一样,进行公示、讨论。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把按项目付费,改成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甚至按照国际上更精细的按病组付费,能够引导医院控制成本,调整支出结构。在收支总额不变或相对合理增长情况下,调整医院支出结构,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会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也不会增加社会负担。”饶克勤说。

我国已经放开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价格的管制,有利于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多样化需求。前不久,一些省份如江苏、福建、浙江等开始在一些地市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适当提高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诊疗费、中医等服务价格,降低一些检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对特需服务、美容、牙科、体检等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从试点地区情况来看,由于改革统筹了价格、医保、财政投入等各方面工作,总体上百姓看病负担未有增加,社会反映较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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