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要走私有化道路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要走私有化道路

核心提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必然遵循最终促进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的基本理论逻辑。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也就是为了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坚决不能变成私有化的实现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始终以坚持和不断发展公有制为基本前提,其根本性质是为了促进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然而,一些人却误以为我国要放弃社会主义道路、重走西方国家私有化老路来补资本主义的课。因此,本文拟从“跨越卡夫丁峡谷”视角,从理论上再次给以正面的回应,从而坚定“三个自信”。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认识

众所周知,马克思毕生着力研究和阐发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及其内在矛盾,并对其发展趋势——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进行了展望。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是否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有人认为,无论对于哪个国家或民族来说,资本主义私有化都是必经之路。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就做出了说明:资本主义私有化之路只限于西欧,决不能将其视为普遍适用的道路,然后再强加给所有的国家或民族,否则就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不仅如此,马克思又对有别于西欧国家私有化的新路,即针对俄国公社,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伟大设想。这一设想后又经过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丰富和发展,并付诸了实践。其实质是,为落后国家开辟了一条社会发展的新路径,这同样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综观“跨越卡夫丁峡谷”设想的文本就会发现,马克思谈论跨越的大前提仍然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所阐明的“共同胜利”。这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用世界社会形态演变的视角来看待“跨越卡夫丁峡谷”设想。在跨越思想形成以前,马克思大体认为,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世界的普遍交往将把所有的落后国家都卷入资本主义的世界历史——走向资本主义私有化,在资本主义“一统天下”之后,随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从最发达的英、法、德、美等国家开始,资本主义的基本制度框架将被突破,激烈的阶级斗争最终将埋葬资本主义制度,人类将共同建立起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即共产主义社会。此时,马克思认为处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国家或民族必将是被动地等待这场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那么它们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经历资本主义也就具有了进步意义。

然而,当看到在资本主义世界历史的洪流之中得以保存的俄国公社,马克思认为,既然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趋势必然是最终建立公有制从而取代私有制,那么俄国公社的农业土地公有制任其被消灭而走向资本主义,就是南辕北辙、就是一种僵化的教条;相反,应该是充分利用历史所能提供的各种有利条件,如西方革命与俄国革命的互相促进、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创造出的一切积极成果等等,使农业的土地公有制逐渐长成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与西方国家一同进入共产主义。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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