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点

把握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点

当前,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在一个基本局面是,虽然在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这样一些市场上,市场关系已经发展得相当充分了,市场机制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但是在要素市场上情况还远远不是这样,包括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其他一些资源市场上,市场机制还没有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在要素市场上,控制市场、支配资源配置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行政权力,这是一个基本的状况。例如,在众多行业出现普遍的严重的产能过剩,就意味着大量的资源被错误地配置了,而大量资源被错配的直接原因就是在要素市场上主要还是行政权力在支配资源配置。再如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腐败。本来应当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却被过多地控制在权力手里,这样就造成了寻租盛行,腐败丛生。

解决以上问题,关键就是要以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为重点来深化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根据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判断,坚持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坚持富民的目标。从改革开放一开始,邓小平就非常鲜明地提出了富民的思想,包括他用“小康”这样的概念来重新定位中国的现代化目标,就是紧紧着眼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是以富民为目标的。改革的经验说明,中国种种具体的改革措施,只要是贯彻了富民目标的,推行就比较顺利,效果就比较好,而且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为什么改革过程中有一些措施、有一些政策效果不好,实践当中很难推行,并且往往产生矛盾或者加剧矛盾,同时招致民怨呢?症结就在于这些改革名义下的措施、政策和具体做法,脱离了或者说背离了富民的目标,往往仅仅是出于地方财政的目的来设计出台了这样一些措施,或者是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或者是为了尽可能地卸掉地方的财政负担、财政包袱,凡是仅仅出于这样的财政目的来考虑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实践当中难以得到好的效果的。所以,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也就是改革一定要正心诚意地坚持富民的目标,而不只是把它作为一个口号。

坚持市场的逻辑。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在此过程中不能回避一些实质性的改革,不能总是试图用其他一些办法来替代、绕开实质性的改革。渐进改革中固然会出现不少过渡措施,但是一定要注意,只有那些符合市场的逻辑、具有向更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能力的那些措施才能够叫做过渡措施,要避免那些实际上没有过渡能力,而是过多迁就和延续旧体制因素的所谓过渡措施。如果这一类措施多了,改革就会脱离市场的逻辑,就会形成新的体制弊端,对进一步改革构成新的障碍,这也同样是一条重要经验。而坚持市场的逻辑和坚持富民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凡是背离富民目标的,一定同时背离市场逻辑,反过来也是一样,因为所谓坚持富民目标重在为民众自主创造财富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正是这样的条件。

坚持法治的精神。所谓坚持法治,一定要按照现代文明的理念来理解法治,按照现代法治的实质来推进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相当流行的议论认为中国两千多年历来是一个法治社会,从秦律、唐律到大明律、大清律,历朝历代都有相当完备的法律,同时执行得也相当严格。这样的认识,当然是不合适的,不妥当的,因为我们今天强调的法治是现代文明的概念。现代法治的实质是认真对待权利,也就是说要认真地对待并且充分地保障公民权利,特别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基本权利。要抓住这个实质,抓住这个基本精神来推进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这样才有可能为民众创造财富的活动提供良好、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条件。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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