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的核心价值观

丹麦的核心价值观

丹麦位居全球最幸福国家之首,是居民相互信任指数最高、生活满意度最高的国家。“共同善”、自由、平等是互相补充、有机结合的价值体系。这套体系与“对腐败零容忍”的制度设计一起成为幸福丹麦成功的“优良配方”,也是丹麦文化和传统奉献给世界的文明成果。丹麦的核心价值观为丹麦人民高度认同,并在增强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上展现出相当强的力量。

丹麦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丹麦没有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完整、准确地提出核心价值观。笔者通过分析自2001年拉斯姆森首相上台以来三位首相在各个场合发表的官方演说,特别是近15年的新年致辞,认为丹麦的核心价值观主要有三点。

第一,维护“共同善”,人人有责。“共同善”是相对于把丹麦作为一个“共同体”而言。“共同善”是指丹麦公共和共享的利益,如和平、秩序和安全等。丹麦人认为,追求“共同善”对今日幸福丹麦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一位丹麦公民没有理由不去追寻和增进它。同时,保护和促进“共同善”是保证丹麦各项法律权威性充分且必要的条件。第二,自由。丹麦人民崇尚自由,被全球公认为享受着最充分的自由。罗尔斯在《正义论》里曾经论述过:“我们认为下面一点是理所当然的,一个民主的社会制度是以言论和机会的自由,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为前提的。”丹麦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不仅体现在罗尔斯所特指的这些传统内容,更表现在“多元文化的自由”上。在丹麦,在自由价值的引导下,人们自觉形成一个整体去为整个共同体工作和奋斗。第三,人人平等。平等的观念已经自由地流淌在这个北欧民族的血液中。丹麦有句谚语:不要认为你有什么特殊,你和我都是一样的。丹麦现任首相施密特在2014年新年致辞中说:通过一砖又一瓦精心的建设,我们实现了人人都享有高度平等和自由的今日丹麦,这是这个国家的核心基石。

确立丹麦价值观的国情背景

高度现代化的丹麦其实是个资源贫乏、自然禀赋欠缺的国家。丹麦地处北欧,天气严寒,最南部纬度都在我国黑龙江省以北。除石油和天然气有一定储量外,煤炭几乎全部靠进口,其他矿产资源也很少。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丹麦人民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主动团结、凝聚合作的意识。丹麦人口563万人,移民及其后裔60万人,其中90%的丹麦人信仰新教。集中的民族构成和趋同的宗教信仰决定了丹麦具备实现“共同体”并追寻“共同善”的基本条件。丹麦拥有古老的历史,1849年颁布的宪法基本确定了今日丹麦的民主形式。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尊重多种政治立场,允许不同文化和各种观点得以充分表达。自1909年至今百余年,还没有哪个党派能够独自构成多数党,这样的政治现实和政治遗产决定了丹麦各政党必须学会妥协的艺术,掌握求同存异这门必修课。丹麦的价值观也源于宗教和文化传统。作为北欧国家中的一员,丹麦没有经历过大多数西欧民族国家政教合一的历史时期,教派主要是宗教改革后的路德宗,使得中世纪盛行的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对其影响不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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