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 法律阳光照亮和谐贵州(2)

“12.4”国家宪法日 法律阳光照亮和谐贵州(2)

摘要:改革驶入深海,离不开法治护航。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离不开法治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我省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尊重律师执业权力 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作为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律师的依法执业直接关系着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如何对待律师,影响着民众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司法者行为文明化的感受。

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营造公正有序的司法环境,让律师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我省政法机关正在迈出有力步伐。

省检察院

尊重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近日,龙光洪律师通过“贵州检察12309”APP客户端的“律师服务”功能,提交了一份阅卷申请,很快就收到了答复,并于第二天在长顺县检察院顺利完成了阅卷。“贵州检察12309真的很方便!”龙光洪说。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打造阳光检务,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一个掠影。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窗口”建设为载体,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全省83个检察院建成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律师检察官意见交流室,明确专人专岗对律师申请事项统一管理、回复,依法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今年6月,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卷宗试点省份之一,我省检察机关率先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通过将诉讼案卷材料数据化,以及快捷、简便的刻录复制功能,为律师阅卷提供了最大方便。

随着今年7月“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正式运行,通过“两微一端”、电话、邮件等7种媒介,即可办理资格审查、案件信息查询、阅卷预约等业务,实现了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触角直达掌心。 

不断加强与完善相关机制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检律良性互动的一个根本途径,为此省检察院先后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员会见律师暂行办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规定》等规定。并联合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切实解决律师阅卷难等问题。2013年以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阅卷申请1.4万余人次,三日内获得允许达1.3万人次,切实保障了律师阅卷权;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凭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三证”就能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未发生一起律师会见被告人还要经检察机关批准或盖章的情况,切实保障了律师会见权;受理律师调取证据申请230件,同意取证209件,对调取的新证据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律师查阅,切实保障了律师申请调取证据权;对律师提出的重要意见快速回复,在公诉办案重要节点主动告知律师相关权利和案件进程,切实保障了律师知情权。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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