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有效投资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投资扩张是一个重要引擎,每当经济增速出现下降的时候,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会加大投资力度,政府主导的投资扩张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常态。但是,这种较为单向的以实现高增长为目的投资扩张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地方政府之间为吸引要素和资源展开激烈竞争,提供了过多、过度的优惠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要素的价格,导致企业的盲目乐观和形势误判。在正常市场信号下本不应进行的投资大量出现,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投资效益低下,并由此造成企业杠杆率迅速上升;即便是一些公共工程,也由于预算软约束,缺少科学与民主决策,导致设施过度超前、公共资源闲置以及政府债务负担增加。
可见,增加有效投资不能像以往那样任性与不计成本,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认真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不应该再进行单纯的规模扩张;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效益评估,缺乏市场需求的项目显然不能上马;要通过PPP方式,拓宽公共项目的资金来源,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增加有效投资也不能再延续以往的激励方式。要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改革政绩考核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要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要规范项目审批制度,强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
增加有效投资要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
在经济和投资下行阶段,只是中央政府着急,忙着批项目、扩投资肯定不行,地方政府、企业、个人投资必须跟进。以往中国经济是“易热不易冷”,中央政府投资扩张计划一出台,其他投资往往跟进迅速,全社会投资增长恢复得也很快。当前,中央政府投资扩张规模已经很大,今年1—3季度,光是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总投资就已达1.8万亿元,但是,全社会投资增速仍然持续下滑。这是因为:第一,经济处于结构转型和动力转换期,发展方式和方向改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信心不足,且存在路径依赖现象;第二,以往地方政府都是推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而前一阶段频繁出台的改革措施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的紊乱与无序,其投资扩张能力与以往相比大大下降,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激励减弱,官员做事的热情减弱,难以对中央政府投资扩张政策形成有力支持。
恢复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信心是增加有效投资的关键。既然宏观经济政策已开始由“微刺激”趋向“强刺激”,就应发出明确的政策扩张信号。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放松政策限制,健全法律法规,形成好的市场预期,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市政设施、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等领域。增加有效投资还需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提高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响应力和执行力,就要给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财力和手段。“十三五”前期,中央财政、金融、国土等部门不应再出台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的限制性措施,要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控杠杆、中央政府加杠杆”进程,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获得必要的建设资金和发展空间。
增加有效投资要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增加有效投资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储蓄向投资转化渠道越通畅、方式越多样、约束力越强,保障有效投资的资金来源就越充裕,资金使用效益也就越高。储蓄转化为投资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即金融转化机制和财政转化机制,金融转化机制是通过金融机构服务、金融市场交易和金融工具运用,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按照储蓄者和投资者交易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信贷间接转化和资本市场直接转化;财政转化机制则是通过税收、政府债发行、资本性投资等收支形式影响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要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促进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使不同投资主体都能获得高效便捷的资金来源。
进一步降低利率和准备金率,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发展中小民营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各类债券市场,壮大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发展VC和PE,完善互联网金融,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特别建设国债,增加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提升公益性项目融资能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政府应充分运用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综合手段,降低项目的投资和运营风险。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支持的产业领域。大力发展政府主导或支持的担保机构,健全各级财政对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在中央和省级层面设立再担保机构或再担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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