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

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

11月中旬以来,记者陆续接到多位湖北籍业主投诉,称广西防城港市“腾飞广场”停工烂尾,导致900余位海内外业主时隔两年仍不能收房。据悉,香港商人李忠飞广西防城港投资腾飞广场项目期间,由于举报防城港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炳忠涉嫌经济问题与其交恶,被中止合作协议最终导致6亿项目搁浅。当地某领导质问港商:“你写举报信举报罗炳忠干嘛?你现在吃苦果了吧!”(综合12月7日《长江商报》、《人民日报》)

一直以来,政府代表权威,政府部门的说法就是权威的出处,是可信的。

如今,这样的常识似乎有颠覆的迹象。比如,开发商广西防城港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仅仅一年之后,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又被当地政府认定为违法且无效。签订的是当地政府,认定无效的也是当地政府,再加上当地公积金中心主任换了人,难免令人浮想联翩。

审视此事,一些常识必须重申,比如,地方政策应该具备连续性,不能换了领导就颠覆前任政策;比如地方政府签署的文件,不能说无效就无效,就此事来说,地方政府一说协议无效拒绝履行,开发商资金链就可能断裂,房子就可能成了烂尾工程,业主当然就无房可收,涉及的业主达到900多位,其社会负面影响可想而知。目前,湖北籍的业主,试图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已经向媒体反映,而海外业主呢?他们会通过什么方式或什么渠道维权?其后果不可预知更不敢想象。

通常来说,即便是法律法规,一般也没有溯及力;普通的政策制度,就更加不具备溯及力了。那对于之前政府部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便不能说无效就无效,而必须有契约意识,即便要废止,也要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以及必要的善后措施,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无辜者成为受害者。

据记者调查,香港商人李忠飞在防城港市投资腾飞广场期间,曾举报防城港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主任罗炳忠涉嫌经济问题,当地某领导甚至质问他:“你写举报信举报罗炳忠干嘛?你现在吃苦果了吧!”

这个被举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炳忠到底涉嫌什么经济问题遭举报?还有这位“某领导”的质问,到底有什么言外之意?这位领导又是谁?等等都非常有必要搞清楚。

对政策规定而言,从来都应该依据规定、依据法律行事的,即便得罪领导,也不应影响政策的运行,这是最起码的法治意识,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逻辑。就当下而言,得罪领导与认定协议无效之间有无必然联系,值得深挖细掘。

就在今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11月1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家总理李克强特别强调要“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带动住房等消费”。紧接着的11月12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赴江苏等地考察时,再次强调“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问题。这就是说,中央的大基调是“消化库存”,从这来看,防城港市方面的做法,似乎也与这大方向背道而驰了。此朝令夕改的政策不仅不利于消化库存,而且还可能将已经售出的楼盘逼迫业主“退回”。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为官不为”者:“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李克强总理也曾批评“为官不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

在官员的不作为中,除了没有能力的庸官,还有“为私不去为”的坏官。在防城港此事上,政府签的协议说无效就无效,对于相关官员的拷问,是不可或缺的,若是“为私不去为”,那一定要严惩不贷;若相关官员没有问题,那也应想好善后措施,不能让投资商为政府的决策失误埋单。

毕竟,遵守契约应成为政府栽下的梧桐树,如若不然,谁还敢来投资呢?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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