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为官不为花式“变种”,奖罚分明很重要

根治为官不为花式“变种”,奖罚分明很重要

16日人民日报批“官油子”现象,加上之前8日因为不作为问题被严肃问责的天津市工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被免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因“不作为”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干部,两则新闻让为官不为话题再次升温 。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到了“啃硬骨头”的阶段,脱贫攻坚也到了 “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在这样一个需要大兴苦干实干之风的大环境下,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成为改革的“中梗阻”、干群的“隔离墙”、发展的“拦路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舆论认为,为官不为造成的后果,从某种意义上讲,有的不亚于贪污受贿造成的损失;这一行为,比胡乱作为更具隐蔽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建立健全制度上不断压缩为官不为的生存空间,从颁布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重拳出招,严厉问责。

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开展过多次大督查重拳治理干部不作为,相关部门也出台多项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数千名干部因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被相关地方严肃问责。

随着各项纪律越来越严,不作为会丢官,乱作为会被查,贪腐风险日增,一些地方的干部为官不为出现了新的“变种”。比如,“积极怠工”。主要表现为工作一切按部就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该开会就开会,该下乡就下乡,但就是不为民办实事。还比如一些干部甚至转向“假作为”,站在镜头前调门喊得比谁都高,把袖子撸得很高,就是不干真活,没有真作为。

因此,面对为官不为,我们要进一步挖“病根”,除“病灶”,才能使不作为的病态得到有效根治。

首先必须建立起真正务实管用的干部激励机制,而且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得到执行。形成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提干部、评先进、奖工资等方方面面倾向干实事的人的体制机制体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为官有为的干部受尊敬、受重用、受奖励的良好导向;

其次,确立积极履职免责和容错理念。免责内容应该聚焦在开创性的、棘手的、容易引发争议的重大事务上,应加大敢于创新,敢于追求政策正义理性变通执行的保护力度,让领导干部敢于作为和勇于担当;

最后,要有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工作责任要尽量细化到人,形成责任清单,采取公开晾晒责任的方式,进行整治,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三种典型的“为官不为”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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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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