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国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基础(3)

略论国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基础(3)

——兼析中国新自由主义的纲领

在深化改革中强化“政治基础”职能

面对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政治历史重任,面对本身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面对新自由主义虎视眈眈的经济政治纲领,我们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学习从政治上看待国企深化改革。这一改革是一个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这里侧重谈谈如何在深化改革中善于发挥和增强它的“政治基础”功能的有关问题。

首先,应当在完善其经济基础功能的同时,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其增强政治基础功能的理念。以往谈国企改革,往往以为是单纯经济领域的事,注重经济措施,而不大重视政治内容。根据中央的《意见》精神,应当加深认识:国有企业也是一个强大的政治因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基本制度的主导角色,体现社会主义方向,自觉地全面支撑党和政府的基本政策,体现政治与经济辩证统一,就是最大的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也是姓“党”,听党的指挥,体现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领导作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承担国家政治任务的经济团体。在建国初期,我们党强调国有企业是整个经济的领导成分,对其他成分起表率、示范作用。现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多种成分中也仍然是领导成分,不是享受特殊权利,而是承担特殊任务,从政治上认识和履行主导经济的职能,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安全、承担社会责任上能起带头作用,在必要的时候为整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体利益去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如稳定物价、保证供给、支持救灾和国防安全等)。在企业内部要发挥政治优势,增强企业和全体员工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自觉性,形成深厚的政治气氛(如把经济任务和科技研发当作政治任务)。从原则上说,要学习人民军队的建设经验(只是形式不同)。这些年,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和“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国企忽视政治的倾向也是值得注意纠正的问题。在此问题上,我们应当看到西方也不是单讲经济的,而是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如近期TPP的构建表面上是经济问题,而奥巴马明确讲是针对中国的。我们就应从此得到反面启示。

其次,在理论上认识国企改革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注重处理好几个关系。(1)国有企业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作为企业,它的主要任务是经济实体,应当以经济与政治相统一的理念处理一系列复杂问题,增强政治嗅觉和政治能力,完成发展经济的任务;作为“政治基础”,它必须把经济任务与政治任务、社会整体利益自觉联系起来,不应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损害国家、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整体利益,而要善于兼顾,依法运行,带动众家。(2)经营方式上“与狼共舞”与保持“人性”的关系。国企作为市场主体,毫无疑问,应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占领市场,成为强手,而不能放弃或削弱竞争力,更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但决不搞不正当竞争,要保持“文明经商”的做派和善于合作的风格,表现社会主义企业的气质,对内成为平等竞争和友善协作的模范,对外成为体现中国大国风范的实体,团结国内外的朋友,不因小利而自戕。(3)发展混合所有制与保持国企基本特征的关系。在国企采取混合经济实现形式问题上,新自由主义大做文章,以为由此可融解国有企业的性质,化公有为私有。实际上,《意见》规定得很明确,主要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的运作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又区分不同类型采取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各种形式以及员工持股等,不准国有资产流失。在大部分混合经济中国有资本仍占主导地位,保持国有资本的属性、规则、任务和管理体系。这些涉及政治属性问题,不能因此改变国有经济的“政治基础”功效,决不能被私有化“混合”走。可以预料,博弈是不可避免的,形式是复杂的。对此,应保持清醒头脑。(4)国家对国企放活与监管的关系。对此,《意见》已作了明确规定。就企业本身而言,应当提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放活是手段,完成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是目的,要自觉接受监管,重大行动必须报国家批准,不能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放任自流,不能违背政治纪律。(5)企业的治理结构与党组的关系(下面展开)。

再次,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以往讲国企改革,在其内部主要强调治理结构,讲党组织的分量比较薄弱。须知,深化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完善,也是政治优势进一步发挥。否则,就会走偏了改革的方向。《意见》专门强调二者交叉关系,要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改善治理结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但对国有企业来说必须同时在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作用。这就如同军队,各个兵种的组织结构是适应战斗的需要,而党的组织及其地位则是政治保证。国有企业同样也必须自上而下地建立完整的党组织系统,保证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国资委应建立政治部,负责党的政治工作。《意见》规定了国企中党组织的主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党管干部和从严治党,坚定进行反腐败斗争,依法治企。这对保证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具有决定意义。我们应当像学习古田会议精神一样去领会《意见》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从根本上突显国有企业同其他企业特别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区别,使之真正成为党在经济领域完成党的政治任务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这也是深化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

最后,增强抵制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浪潮侵蚀的能力。正如党要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一样,国有企业更要接受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与狼共舞”的考验,其特殊性使得难度更大。这个重大问题就要靠发挥政治优势来解决,应当积极探寻强化政治的具体形式。要依靠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国企的企业家和职工的政治素质最重要。国家对国企由管业务、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那么如何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则是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政治素质。一个国有企业就是一个大家庭、大学校,应当大力恢复和发扬大庆精神,积极探索企业中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的路子。对于经营骨干则要有效地进行理论教育,使之经常明确政治方向,自觉抵制种种错误思潮,特别是西化影响。应当结合实际学习古田会议经验,创造新途径和新形式。如果说坚持公有性质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私有化纲领经济上的分水岭,那么坚持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地位与作用则是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妄图改变我国政权性质的斗争最终聚焦点,是根本的政治分歧。总之,国企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须体现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体现经济与政治的统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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