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质疑神木县副县长刘亚萍的履历过于简单,要求政府予以公开详细信息。据公开资料,1979年出生的刘亚萍2007年任子洲县副县长,2011年任神木县副县长。11日下午,神木县政府在县政务网更新了刘亚萍的详细履历,并作出相关回应。(12月12日《华商报》)
一个地方提拔一名副县长,很正常,不应该成为新闻。然而,如果这名副县长当年初破格提拔时,还是位“芳龄”28岁的女孩,而且其从正科升副县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必然会引起公众质疑和围观了。事实上,对于这名女副县长,与其说人们关注他的资格和能力,关注其被“火箭提拔”的程序是否公平正义,还不如说是质疑他“太年轻”。
勿庸讳言,在任用干部的选拔机制中,也没少见任人为亲的“潜规则”。基于这种现实,公众的种种猜测实在是无法避免。回到问题本身,这名“低龄”女副县长是否是潜规则上台的,我们不好妄加猜测,但其火箭式的升迁速度,很难消除公众的疑问。特别是,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有上限却无下限,各地频频出现“少年得志”的官员,遭遇诸多质疑,归根结底还是干部任用畸形年轻化的问题。
干部年轻化作为中央用人的一项重要原则,近年来在各地得到大力推行,应当说,这对于培育后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都有积极作用。换言之,破格提拔年轻干部,有能力就行,年龄不是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破格提拔的标准是什么,这也是外界质疑不断的根源所在。特别是,如今破格提拔的标准太过于主观化,且有过多过滥之嫌,放在选拔干部这种严肃的工作上,自然难以经得起推敲。
更何况,目前选拔年轻干部还是有年龄限制的,只是有上限却无下限,难免导致有些地方过度追求年轻化。据了解,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破格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但年龄小到多少岁没有明确规定,在干部越年轻似乎就越能出政绩的语境下,选拔干部的地方格外热衷于“低龄化”。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不到40岁,正是经验成熟、精力旺盛的时候,却因为年龄突破了“上限”,被“改非”靠边站了。
可见,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没有下限,存在很大的弊端,引起民意猜测、质疑还在其次,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拔苗助长式的破格提拔,会造成干部队伍、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畸形年轻化,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更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破格提拔,不是官员低龄化的代名词;换言之,提倡干部年轻化,不等于官员低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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