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核心提示: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区委办书面请假(请假条送到区委宣传部)。

区委定于2015年12月xxx日下午举办xxx区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月xx日(星期xx)下午3:00,时间半天

二、地点

xxxx会议室。

三、讲座专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四、主讲专家

xxxxx——xxx

五、参加人员

1.区四家班子分管领导;

2.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

3.区直各部门正副职,各镇、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

4.区辖各社区(村委)书记或主任和1名社区干部(由各镇、街道办通知落实);

5.区各中、小学校校长(由教育局通知落实);

6.xxx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团成员(由区委宣传部通知落实)。

六、具体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区委办书面请假(请假条送到区委宣传部)。

2.请与会人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会务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中共xxx市xxx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xx日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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