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六、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开创文明和谐新局面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完善制度安排、强化政策兜底、引导社会投入,体现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

(一)提前完成脱贫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用过硬办法,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提前实现现行省定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巩固提高扶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创新思路精准扶贫,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提高扶贫实效,切实做到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

拓展多形式扶贫路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开展“六个一批”脱贫行动,通过建设市场稳、投资少、见效快的生态产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项目带动一批,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拉动一批,通过科技推广、就业培训扶持一批,通过实施库区、湖区、滩区、山区等不适宜居住的贫困村易地搬迁和生态移民安置一批,通过医保救助一批,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扶贫领导体制,建立精准到村到户的扶贫工作机制,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大格局,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财政金融土地等各种资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形成强大合力。

(二)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水平。

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完成农村全面改薄任务,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落实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路径。加快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改革发展。

加快省属高等院校分类改革,突出特色发展,推动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转型。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双师型”素质提升工程,启动高校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稳定增加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三)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创业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加强新型创业就业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行动计划,促进农民工更好融入城市。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山东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加强医学研究,提高全民健康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不断增强疾病临床诊治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基于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提高健康管理和服务质量。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推广体育健身项目,推进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和校园足球行动计划。

加快“食安山东”建设,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形成覆盖全民、整合城乡、均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保障标准,提升统筹层次。健全社保基金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投资运营。完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政策措施。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长期照料护理保险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规范提高优抚待遇标准。大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积极创造条件,持续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大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力度。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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