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限购”能否让游客更舒心?(4)

“旅游限购”能否让游客更舒心?(4)

摘要:云南省旅发委日前下发关于《云南省推进旅行社跨界融合发展组建旅行社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特别要求,旅行社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1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各旅行社集团计划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启示与思考】

限购一次,实际上是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业潜规则的妥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是旅游管理部门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对旅游购物行为作出的确认,自此,至少在云南地区,旅游购物不再被视为违规的、非法的,而披上了合法合规的外衣。

当然,早有论者指出,旅游中的购物有其逼不得已的原因,主要在于低价团的盛行使得旅行社及导游无利可图,而只能通过强制购物来补偿。可以说,强制购物乃是商家根据市场环境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一刀切式的禁止不仅难以执行,而且有可能造成旅游市场的萎缩与疲软,引发更多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管理部门适当认可旅游购物,乃是管理部门对现实市场环境与制度法规的兼顾与平衡,并无不可。

所以,官方即便要与市场潜规则妥协,在一定程度上为旅游购物正名,也不应采取每日限购一次的方式,而应该在规范旅游服务的正规化、依约化上下功夫。比如,官方可以适当允许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添加购物环节,但这种旅游环节必须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下来,使游客能事先周知其权利与义务。而旅行社以此可以根据旅游项目价位的高低适当安排旅游购物环节,给游客选择的余地与空间。管理部门尤其要打击某些旅行社事先以低价吸引客户而在实际操作中不依约旅行承诺的行为。总而言之,旅游市场服务应该呈现出合法、规范的多层次、透明化、多样化生态,而官方则应促进与保障这种多层次、透明化、多样化旅游业生态的建立。

再者,强制旅游购物之所以泛滥,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旅行社与购物场所达成了合作协议,利益共享、利润均摊,甚至某些旅行社自己经营购物场所,而在现有的行业生态下,经营旅游所赚的钱可能远远比不上强制购物所赚的钱。所以对于许多旅行社来说,经营旅游仅仅是一个为他们聚拢客户的方式,没有改进服务、规范运营的动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该在切断旅行社与购物场所的利益勾结上下功夫,建立旅游服务机构有动力及意愿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规范旅游管理,促进旅行服务机构照料好本职业务,而非在跨界上下功夫。

总而言之,旅游购物并非不可以有,但必须透明、公开、契约化。而对管理部门来说,合理的方式应该是,促进建立规范、透明、依约的旅游业市场生态,而非每日限购一次。再进一步,管理部门应该监督、规范旅游服务机构的利益结构,打击、取缔非法的利益链。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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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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