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各地各部门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探索、锐意创新,规范政府权力、改善公众服务的新举措纷纷出台。“权力清单”为政府依法行政划定醒目红线,实施简政放权管住干扰市场的“看得见的手”,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蹄疾步稳,法治政府建设向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目标迈进。(12月24日人民网)
法律是形成任何权利以及行使权力、形成权利后果的基础。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到,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前几年,人们为之烦恼和反感的“人在证途”、“老百姓办事创业,拜了这个菩萨,还得上另一个庙!”凸显出地方部门为利益而游走在法律边缘,这给群众带来的不便,套住了市场的手脚,更削弱了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法无授权不可为,给权利“瘦身”的唯一良药是法律。各地方的“权责清单”正逐渐清除掉那些不合法、打法律的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只为地方部门利益而不顾群众利益而“腐生”出来的权力,为权力扣好第一颗扣子。
权力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就是具有灵活可操作性的各种程序。权力的背后是威严和利益,不论审批权还是办证权,在灵活可操作性之下,都可能滋生利益。利益至上,就会滋生各种腐败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出现屡禁不止的办证难和令人生寒的冷漠面孔。“老百姓来找你办事,表面上,门好进了,脸好看了,有的甚至还端茶倒水,但就是事不办,章也盖不了。”岂不是比改革前还让群众难受?进行壮士断腕般的改革肯定痛,对于地方和部门而言,削权是要触动利益的,少了谋收入的机会,少了有权“任性”就高高在上的快感和优越感,但是多了群众的便利、多了“放权”、“松绑”所释放出来的巨大创造力与活力。诚如李克强总理指出: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忍痛也得下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责任清单是对政府权力实行制约监督、公众参与、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化成果,以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刚性约束,从制度层面硬化责任,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将把政府权力套上责任的“紧箍咒”,确保权责一致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给权力“瘦身”,为发展“松绑”,用政府权利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的治理法治化定会渐行渐近。清单既出,就得严格依法执行,就得打破官与官、官与民之间的任何“潜规则”,消除“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的诡异。“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才能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权责清单”带来的变化,享受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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