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医药卫生政策落地值得回味

各项医药卫生政策落地值得回味

2015年,我国各项医药卫生政策接连出台,全面放开二孩、取消药品价格政府定价、促进社会办医、大病医保全面实施……一系列重大“新政”的亮相,在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同时,利益格局调整也让机遇与挑战并存,行业将如何重新洗牌,让人拭目以待。(《经济参考报》12月25日)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2015年,卫生计生部门如何行动,备受关注。而从目前的进展情况观察,国家卫生计生委还是破解了一些难题。这些难题几乎是老问题,硬“骨头”,更是百姓十分关切的实际事。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不少,而卫生计生行业可谓是其中的一个。该领域重点多、难点多、焦点多、热点多,都需要突破。可在实际运作起来,却非易如反掌。

不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科学运筹、锐意改革、统一协调、创新求效、务实推进、服务于民的坚强领导下,依然有许多利好的医药卫生政策落地。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不移,难点不惧,焦点不松,热点不忘。比如:药品集中采购顶层设计出台,深化医疗改革迈出了一大步。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意见还明确规定,我国将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6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并对双信封招标制度、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加快推进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综合监管等提出具体的细化要求。

2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发布行政规章和指导意见,触疼了卫生计生领域改革的硬肋,打破了旧有的药品采购搞暗箱操作,无形中提高药品价格,加重患者负担的顽固瓶颈。因此而言,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性环节。药品实施集中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遏制药价虚高、打击医药购销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监管、协调、保证作用。

当然,这个领域的深化改革还处于进行时,涉及的体制还需理顺,涉及的机制还需健全。比如: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擅自采购、变相加价的违法乱纪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一些管事者不收手。有鉴于此,继续加快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顶层设计,从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大规范、制约力度,实有必要。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问题,其敏感性、复杂性、尖锐性更为突出。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两年后,也就是到2017年,我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再度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很显然,这是今年卫生计生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硬碰硬之战。而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就是以药养医和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一些公立医院再搞以药养医,再搞逐利那一套,已经是此路不通了。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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