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合一”砍除药品价格虚高

“三剑合一”砍除药品价格虚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通过“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在国家医疗保障工作的持续推进下,基本医保覆盖率已达96.8%,但中国有近3亿的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药物的花费在医保报销后仍是不轻的负担。2018年末,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探索直接减轻患者药价负担的新方法,挑选用量大、价格高、供应企业多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有效降低药价。

探索改革“稳”民生,政府亮出“第一剑”。截至目前,带量采购已开展到第四批,目录内药品合计超过百种,覆盖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平均降幅超过50%。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费用节约539亿元,按报销比例60%测算,可为患者节省216亿元,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除此以外,政府科学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建立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库和医保药品编码系统,实现全国各省市价格和采购信息互联互通,挤去了地区价差的“水分”,保证各地人民用到一样的价优好药。

保障质量“准”疗效,企业亮出“第二剑”。随着国家、省级、地市、联合体等各种规模的带量采购遍地开花,“暴利”药企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想要在带量采购的大环境下生存发展,不仅价格上要放得下来,质量上也得过得了关。药物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也将优先采用“过评”药品。仿制药企业提高药品管理、中间过程、质量标准对标原研药,拿到过硬的质量认证,再以远低原研药的价格优势抢占市场,利民的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盈利。

完善配套“狠”执行,医院亮出“第三剑”。带量采购的“量”由各医疗机构自主上报的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综合测算得出,多报量会占用过多的医保基金总额,少报量会给未中选药品的高价药品有可乘之机,这些非真实的报量将失去带量采购工作的意义。针对这一问题,出台了“结余留用”的配套资金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完不成约定采购量,不能获得激励资金,超出约定采购量的未中选药品的使用,将影响激励金额。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配套机制的约束下,如实报量、按需使用,将推动药品采购良性发展,保证患者使用到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

政府推进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是促进药价合理、减轻患者负担的有力举措,还需企业在保证利润的同时把关药品质量,医院合理上报和规划采购药品用量落实结果。只有“三剑合一”才能发挥带量采购工作的效能,让群众真正享受“战果”。(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1/0201/1116488.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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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一頔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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