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推进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可见,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已成为构筑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议题。那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怎样的意义?当前我们需要在哪些领域推进治理现代化?如何提升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对此,我们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本报记者杨晓东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记者:我们注意到,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时候,我们党已经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次“十三五”规划建议稿再次予以强调,其意义何在?

许耀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实际上,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走过一些弯路,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地区和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了鲜明对照。这说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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