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能源革命的运行设计(2)

英国能源革命的运行设计(2)

以政府推动为新生动力

在英国新一轮能源革命中,政府是积极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基于低碳能源发展存在技术突破难度大、生产利用成本高和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单纯依靠市场力量,无法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难以快速推进能源革命。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力量,增添催生能源革命的新生动力。因此,英国的能源革命被打上深深的政府烙印。一是推动能源革命立法。英国政府在议会立法过程中起着较大作用,立法提案权和法案修正权主要由政府行使。不管是保守党政府,还是工党政府,政府能源议案在议会中一般都能通过。二是成立专门的政府机构。2008年10月,英国首相戈登·布朗改组内阁,对原有制定、实施和监管能源政策的职能部门进行整合,新设立能源与气候变化部,专门负责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三是推动电力市场改革。自2011年7月份发起的以低碳绿色为核心的新一轮电力改革,对电力市场机制继续完善优化。这一改革提出建立包括固定上网电价与差价合约相结合、容量市场、碳底价保证的三大机制和设立碳排放性能的一大标准。其目的,在于提高低碳投资者的生产积极性,降低电力用户负担成本,管制新建化石燃料电厂的碳排放,保障供电安全。四是实施低碳能源扶持政策。英国自2002年,针对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专业能源公司,实施基于可交易绿色证书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自2010年4月起,针对规模不超过50MW的住户、社区和小型商业投资实施固定上网电价补贴制度。除此之外,还包括税收、价格优惠、低息贷款以及技术研发资助等政策。2011—2014年相继实施CCS、能源效率、石油和天然气、核能、海上风能、太阳能专项产业发展战略。

以公众参与为坚实后盾

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意见表达是英国推行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坚实后盾。英国无论是在低碳能源立法、政策制定调整,还是在认知宣传教育、切身利益保护上,都非常注重民众的参与意识、意愿选择和共享发展。在议会立法上,公众参与作证和磋商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议会上下两院辩论向社会公开。在政策制定上,充分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是政策出台、成功实施的有力保障。在认知教育上,政府每年都通过特定的出版物及其他媒体宣传节能减碳的信息,增强民众对低碳经济、低碳能源、低碳城市、低碳社区的生活认知,加大对民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教育。在利益保护上,注重能源革命的公平性和共享发展,使能源贫困人口和家庭也能享受能源改革成果。例如,《2010年能源法》中引入强制性的社会性价格补贴,确保大部分能源贫困的弱势群体有资格获得补贴。

要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良好互动关系,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借助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一些非政府组织比如在英国国内发起的世界自然基金会、地球之友、气候组织等等,在促进企业与政府之间气候变化领域合作、推进低碳能源技术商业化应用、推动国家能源转型与革命等发面,发挥着倡导宣传、减少摩擦、增进协作、项目运营和监督监管等重要功能。非政府气候变化组织往往由业内专家、精英团队组成,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控制气候变化方面扮演着愈益重要的角色。

以国际合作为共赢保障

开放成为当今世界潮流,合作才会实现互利共赢。关起门来搞建设不可能成功。在新一轮能源革命中,英国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一是积极主导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合作。以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名义,通过G8峰会、G20峰会,与各相关国家首脑、部长级对话等等,高端介入,倡导宣传,为达成未来全球性应对气候变化协议在国际社会争取广泛支持。二是积极主导或参与低碳能源创新和项目的欧盟合作、跨欧洲合作。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英国可以与其他成员国一起参与欧洲能源创新研究和创新资助项目,分享低碳能源技术、知识和开发项目。同时利用自身优势,主导了包括生物质能、海上风电、CCS等在内的跨欧洲低碳计划领域的发展。三是特别重视和加强与中国的能源合作。早在CCS技术研发阶段,英国就希望得到中国的合作支持,于2007年启动了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项目。在2012年实施的《石油与天然气战略》中,明确指出未来若干年英中两国政府和能源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和战略重点。2015年,英中关系进入黄金年,能源合作跨入新时代。2015年3月,英国率先申请加入亚投行,谋求能源金融合作。2015年10月,英法中正式签署欣克利角C核电站投资协议,拉开了英中核电项目合作的序幕。国际合作在推动英国能源革命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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