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选择法治?(2)

我们为什么选择法治?(2)

无论是东方的“定分止争”,还是西方“权力制衡”,都有一个共同的社会价值追求,那就是希望实现社会能够和谐与稳定。而这正是值得我们今天探寻与学习的合理成分。从我们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到今天中国提出的“和谐中国”、“和谐世界”,可以说既是一脉相承,更是在实践中的发展与进步。改革之初,拨乱反正,我们需要“法”对于社会强有力的管控效果,从而达到“止争”的作用,进而为社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但是,发展的目的终究是为了人,所以我们今天提出了以“以人为本”为核心要务的“和谐社会”。中国当代的法治价值也从简单、机械的为了稳定发展到为了和谐。

西方的“分权与制衡”,尤其是其“三权分立”的法治观念,既与我国的国情不符,也与我国的政治体制背道而驰。其要害在于否定一个最高的权力,即人民的权力,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疑是最高的权力机关。但是,西方的法治价值也并非全然与我国的现实与国情不符,其因权力制衡而衍生的权力监督理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建国以来,我们也在不断学习与深化权力监督理论,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结构完备的权力监督体系。

无论是社会的和谐还是权力的监督,都是现代社会必备的发展要件,更是人民对社会的殷切希望,而实现这两个目标,进而服务人民的有效路径就是法治。同时,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为了和谐与发展,公平与正义。现代社会实现发展的必备要件与法治的价值追求如此高度一致,我们选择法治之路也便成了历史的必然。

厘清我们为什么选择法治,不仅使我们在前进的路上少了一些茫然,更使我们多了一些果敢与坚定。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要想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必然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法治之路无疑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必由之路。要想实现更加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必须依靠法治,同时,要想实现全面的发展、社会的和谐、政治的清廉,也必须依靠法治。因此,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选择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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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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