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创新人大监督方式(3)

专题询问创新人大监督方式(3)

专题询问的开展给人大监督注入了新意和活力,但也有许多方面尚待改进。

一是专题询问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专题询问不同于询问,也不同于质询。根据专题询问的实践,专题询问介于询问与质询之间。专题询问是一个完整的权力过程,包括选择议题、制订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询问、跟踪督办落实等环节,其针对性、实效性已远非询问所能涵盖,实践中专题询问的刚性监督实效已经显现。专题询问使人大监督权的落实有了抓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但从于法有据的角度讲,专题询问还应在法律中明确定位。

二是专题询问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国法律层面对询问的规定极为粗疏,导致实践中如何开展专题询问缺少具体程序依据。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但法律层面还需进一步明确专题询问的主体、会议形式、内容要求、具体程序、后续监督等,促进专题询问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需要提高。专题询问若要问出深度,问到要害,问出实效,需要的不仅是责任心,还要有专业性。面对询问对象的专业队伍配备,人大常委会必须有专业人员对接,才能保证询问的质量和权威。2016年是我国县乡人大换届之年,人大应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使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真正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与职权相匹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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