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重点是追求表里合一(2)

户籍改革重点是追求表里合一(2)

那么,户籍制度改革下一程重点是什么?

首先,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在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前提下,对农村要素资源仍然实行封闭式保护的话,并不能促进农村发展。

要让农村的土地不仅承担保障功能和保险功能,而且真正发挥生产要素功能,在承认现有农村产权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通过个体产权确权颁证、集体产权折股量化等办法,使之可流转、可转让、可交易,鼓励资本下乡、人才下乡,农村经营主体也要多元化,但要真正从事农业生产,防止圈地占地。

其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就地就近化。比如,重新认定城乡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如二千人集聚区域,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城镇化地区。

在一些新型农村社区、旅游景区、工矿地区,从事非农业人口都可以统计为城镇人口。贵州省安顺市正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提出以城镇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延伸、就业类型为标准,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他们以村居为单位,凡劳动力非农就业在60%以上,城镇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人群的村,均纳入城镇人口统计。

除基础设施等硬性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基本公共服务等软性条件要跟上。打破城乡公共服务的分头管理,既有城和乡之间的,也有本区域和外区域的。如卫计部门的新农合与人社部门的社保要统一,建立覆盖广、可转移、可接续、分地分段支付的社会保险制度。为防止行政人员和机构膨胀,可对这些地区实行城市社区自治管理。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规划部主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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