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谈营改增:当前做“减法”是为未来做“加法”(2)

李克强谈营改增:当前做“减法”是为未来做“加法”(2)

让企业感受到明显的税费成本降低

继上海的改革试点后,营改增在更多地区、行业逐步推开。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至此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在部署改革推进的同时,如何确保改革成效,是李克强总理高度关心的问题。在地方试点的过程中,针对部分行业提出改革导致税负增加的问题,李克强曾多次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在22日的会议上,总理进一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各行业认真衔接,周全考虑,做好“制度设计”。

“政府这次下大决心、大力度推出营改增改革,中央和地方都要采取措施落实到位,让企业感受到明显的税费成本降低。”李克强说。

他同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把握节奏、稳妥推进,采取增量式、渐进式方法推进改革,避免财力分配格局变化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确保改革措施尽早见效。

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李克强最后表示,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挥了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总理说,“要通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李克强明确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分享比例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增强地方财政的“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氛围。

“各部门、各地方要讲大局、算大账,破除利益藩篱,上下同心推进改革。”总理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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