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国区域和全球经济合作推向更高层次

把我国区域和全球经济合作推向更高层次

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次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就推进全球和亚太经济合作、促进全球经济增长提出重要倡议主张。他指出,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和协调,形成政策和行动合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激发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力”,中方将“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这就要求我们深入把握世界变革和经济全球化的大势,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深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把我国区域和全球经济合作推向更高层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积极拓展区域经济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将加快推进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要加快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平等参与、充分协商,最大程度增强自由贸易安排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提高亚太开放型经济水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论断,不仅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自贸区建设指明了总的方向,而且为新时期自贸区建设的宗旨、内容、方法和重点提供了明确指引。

当前,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自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来最大的一轮重构。20多年来,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前行。随着以自贸区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经济全球化正呈现“多边慢、区域快”的发展态势。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均在顺应自贸区发展大潮,积极探索新的开放途径。发展中经济体通过自贸区建设联合自强,试图增强自身实力,扩大在全球化中的影响力。主要发达经济体更是试图通过构建高水平的自贸区网络,为今后“定规矩、树标杆”,谋求竞争的制高点和全球化的主导权。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需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以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必须适应国际国内新形势,在现有自贸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扩大自贸区建设规模,努力提高自贸区开放水平,以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合作的主动。同时,要自主把握开放的力度、程度和进度,做好开放中的内外统筹。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防风险,筑牢安全网,既要大胆开放,又要风险可控,牢牢把握开放的主动权,实现对外开放与经济安全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我国签署并实施了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这些自贸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效应,促进了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的自贸区已涵盖我国外贸总额的38%,加上在谈自贸协定,将覆盖我国一半以上的贸易。但与许多经济体相比,我国的自贸区建设规模、标准和开放水平仍有较大提高空间。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环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规则议题上,由于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局限,我国的自贸协定对此涉足不多,更不深入。规则之争是发展权之争,是制度和领导力之争。为了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赢得主动,我们需要加快推进高标准自贸区建设。

亚太地区是全球经济贸易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地区,也是当前全球范围内自贸区建设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早日实现亚太自贸区业已成为亚太经济体共识。但是,亚太经济体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总量、发展水平等方面大相径庭,只有通过平等参与和充分协商,最大程度增强自贸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才能实现亚太经济体间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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