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获得感”从何而来

官员的“获得感”从何而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新年贺词中说到“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也就是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作为一个官员,其“获得感”应与一般民众的“获得感”有所不同。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其手中拥有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当其很好地履行了职责,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人民的生活和工作创造了好的外部环境,使人民有了“获得感”时,自己也才有“获得感”。如果官员们整天想着自己的权力、地位或者物质等方面的回报,而且是通过投机钻营获得,那么,即使他们的内心有“获得感”,那也不是健康的“获得感”。为此,一个官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为官理念。

第一,正确的荣辱观。官员行使的是公权力,而公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其根本目的是为民谋福利,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官员应以谋取人民的福祉为荣,以谋取一己之私为耻。与此相适应的是,不能以个人政治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利益回报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成就,不能以个人的利益回报为荣,而应以人民有“获得感”为荣,有的时候还需要为此牺牲个人的利益。当一个官员因百姓的“获得感”而产生自己的“获得感”时,其为官修行才能获得人民的真正认同,也才会因此赢得人民的口碑。

第二,正确的政绩观。人的需求永远都是由低级向高级逐渐发展的。在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必然会提出更高和更多的需求。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温饱问题还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人民群众的需求重点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是衣、食、住、行等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这个时候,如果一个官员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老百姓就会有强烈的“获得感”,因此,经济的发展便是官员“获得感”的源泉。进入21世纪后,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解决了,需求层次也相应提高和多样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和生态、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其他社会服务等各方面需求,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社会建设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个时候,如果一个官员还沉醉在经济建设之中而忽视社会建设,即使经济获得了发展,但由于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老百姓的“获得感”也会下降;如果官员还因此沾沾自喜,满足于片面政绩带来的“获得感”,那就不是一个健康的“获得感”,甚至会被百姓所唾弃。

第三,正确的权力行使观。在发展初期,如何尽快发展本地经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一个官员只要能提高当地的物质生活水平,就会被认为是一个好官,对权力行使的要求并不高。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也相应提高,对政府权力行使的要求也更高:要求官员科学决策和阳光决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更多地把职能转移给市场和社会;即使还需要政府保留的权力,如行政审批权,亦要求对政府进行限权,规范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一站式”审批等;当行政行为侵害到民众的合法权益时,要求政府有及时的救济措施,等等。如果一个官员没有意识到民众需求的这些变化,仍然凭主观臆断决策,我行我素,不尊重群众的权利,表面上看似雷厉风行,权力运行效率高,实则存在着重大的隐患。这个时候,虽然官员个人可能会有“获得感”,但群众却可能产生一种“被剥夺感”,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将丧失殆尽。

(作者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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