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禁开网店,为反腐廉政树新风

党员干部禁开网店,为反腐廉政树新风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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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禁开网店:党员开淘宝店属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开除

党员开淘宝店属于违纪?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请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

答:《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党员干部禁开网店重在执行力

2015年11月,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为自己所开的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成为自己的分销商曾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唐文忠称,他的微店开张不到一月,已有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月售出商品近万元。虽然唐文忠表示将网店赚的188.17元佣金已经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返还给电子商务公司,但其开微店还是引发了以权力换取市场的质疑。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九十条,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管辖区域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虽然书记开微店不算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也没有占用多少工作时间,但这并不能完全否定做为下级分销商的乡镇干部们可能要占用工作时间去打理微店。可见,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势必耽误工作。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准时上下班,在自己业余时间做一些小买卖,很多时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职领导干部自己做买卖,却实为不可,既然有了公职,身为一名公务人员就要坚持始终为民服务,应该吧主要的精力用在履职尽责上;而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用在某个方面多了,用在另一个方面势必要少;特别是开办网店、微店,经常需要联系各种业务,工作时间就会开一些小差,办事效率低下,大大影响公职人员和政府的形象。

此外,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会有以权谋私嫌疑。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做小买卖,容易滋生领导干部的贪腐思想,个别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抵不住诱惑,获取更多的暴利,可能会利用自己的手中一些“权力”来牟取暴利提供一些便利,一方面干扰了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在与民争利,也势必让一些干买卖的群众对干部对政府有想法。

好的制度还需要有好的执行与落地,因此,针对党员干部“禁开网店”,群众更希望看得见与摸得着的成效和具体有可操作性及执行性的约束、问责“亮点”。对此,党员干部与其打着“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推销本地农产品名义开设、推销网店微店,不如在会议上部署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并协调各地方党委、政府与相关网商加强业务合作,让千千万万的网店与微店在本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以自己的有所作为不断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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