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平:切实强化党内监督(2)

郑平:切实强化党内监督(2)

把“关键中的关键”监管好。《党章》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许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日常管理监督不力是重要原因。严是爱,松是害。要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明确监督责任,整合监督力量,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监督“探头”,切实把一把手置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从党内监督实际看,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把纪委监督职责履行好。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各级纪检机关来说,实践“四种形态”,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各级纪委要严字当头,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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