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个人报告事项  织密反腐制度笼子

较真个人报告事项 织密反腐制度笼子

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一个基本政治规矩。

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2月22日 新华网)

坦率地讲,如今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最初出台时“已不可同日而语”:以前的表格只有简略的几行,发展到如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之多,范围广、要求细,都必须如实地填报;以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多少有点“漫不经心”,如今,若填报时房子差一平方米也会影响干部的“前程”。这样的变化,缘于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持之以恒。

是啊,要求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可谓由来已久。公众还记得,1995年,中共出台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此后又出台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由于这些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其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十八大后的2013年底,中组部部署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去年1月,中组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随机抽查力度由3%至5%扩大到10%。领导干部头上的“紧箍咒”越来越紧,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得咎,岂能在个人报告事项上照旧“任性”?

这不是危言耸听。就在不久前的2月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纪委通报了六枝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道洪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典型案例:王道洪于2001年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于2012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12月取得该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王道洪向组织部门上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均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仅报告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经六盘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道洪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像王道洪这样的情形并非个案,据权威信息披露:2014年,有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2015年全年抽查近44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长了牙齿”“带了高压电”,可不是闹着玩的,并日益成为反腐利剑。

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国组织部门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亮剑”,展开专项审核,让档案造假干部“原形毕露”。犹记得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其档案中90多枚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管中窥豹,足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多么重要!据中组部日前发布消息:目前全国有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风向标”。随着党内法规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形成“组合拳”,必将织密反腐笼子,制度反腐呼之欲出,真正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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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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