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长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

侯长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并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项重点任务之一进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国理政宏观大势的深刻洞察、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二、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非一时之功、一家之成。要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凝聚合力,务求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实。重点要在五个方面着力:

(一)贯彻“牛鼻子”四级递进论,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强化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突出龙头带动。以县(市、区)委为龙头、乡镇(街道)党(工)委为关键、村(居委会)支部为基础,着力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的龙头带动和乡镇党委的关键作用,推动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坚持“抓村必先抓乡、严村必先严乡”,以乡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稳扎稳打带动村(居)党组织工作基础的逐步巩固,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互促互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责任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统筹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党政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明确党委各部门在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夯实工作支撑。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目标管理、痕迹管理、项目化管理,加强工作部署、压力传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管党治党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强化追责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推进问责常态化。

(二)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推动党规党纪在基层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开展全面培训。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农村、城市、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一章两规”(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进行集中培训,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形成教育常态。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注重教育实效。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党员干部实际、针对性强的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实效。注重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典型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

(三)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严纠严治态势。继续盯住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参与赌博、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认真研究基层“四风”新形式、新变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止反弹回潮。盯住基层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科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等,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蝇贪成群”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查找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六个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专项治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创新工作手段。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实现市委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巡察全覆盖、县委对所辖乡镇和县直部门巡察全覆盖,推动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健全和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级纪委交叉办案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需要对有关县市区巡视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加大治本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基层改革,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重点抓好“三个深化”:深化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化规范化;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管理;深化基层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推动严管严治的要求在基层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在农村,重点管好“小五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着力解决“小官大贪”问题;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管好处长、科长以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在国有企业,重点管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在高校,重点管好部门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基层干部考核、审计、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日常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形成严管严治的新常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记实管理、评星定级等办法,督促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民主评议结果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五)推进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推动执纪监督工作在基层加强。基层纪检委员是基层执纪监督的专门队伍,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能否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健全岗位设置,配强配齐队伍。坚持“凡有三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就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凡有党的基层组织就应设纪委或纪检委员”的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设置。按照“政治品质过硬、热爱纪检事业、熟悉纪检业务、敢于善于监督”的特质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制定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明确职责、权利、任务、履职方式、工作载体。基层纪检委员每年要落实好“五个一”的基本任务: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进行一次党规党纪学习;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分别与支部成员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提醒有关问题或听取有关情况;向上级反映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年终向上级纪委(或纪检组)汇报一次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规范管理服务。建立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保障基层纪检委员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对非公职人员担任基层纪检委员的发放一定津贴,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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