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容回避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述职述廉会议直面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毫不避讳。
于春生在点评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派驻纪检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派驻意识不强,对参与驻在部门业务乐此不疲,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荒了自家田;有的派驻纪检组对转交核查领导干部的问题不认真负责,就草率作出结论;个别派驻纪检组组长对驻在部门党组会上讨论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但不反对、不制止,反而为违规违纪问题如何规避监管“出谋划策”……
“2015年,自治区政法纪工委立案2件,打破了多年来没有自办案件的历史。但仍存在欠缺担当精神的问题,特别是当年度考评中有‘不称职’的票后,有瞻前顾后、怕得罪人的想法。”自治区政法纪工委书记李沛芬向自治区纪委述职述廉时,认真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
“沛芬同志存在的问题不只是个别现象,也是其他派驻纪检组组长普遍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强化派驻意识,派驻机构只对自治区纪委负责,不对驻在单位负责,我们实施的是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要勇作为、敢担当,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丢选票。”于春生点评说。
述职述廉中,各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遮掩,联系实际自我“揭短”。
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书记秦敬德说,有些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三转”后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握不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管、不愿管。
“驻局纪检组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办法不多,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不强,纪律审查业务不够精通、熟练。”驻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组组长郑文临说道。
“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办事机构尚未落实到位,本应由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部分工作仍由纪检组来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施汉飞直言。
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兰丽萍坦言,驻厅纪检干部都是财政财务专业出身,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机会较少,实战经验不足,线索排查和调查核实等纪律审查能力亟待提高。
担当意识欠缺、“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纪检业务不熟练、执纪办案能力不强、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纷纷点出存在的问题。据了解,近3年仍有一些派驻机构“零纪律审查”。如何有效破解派驻机构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成为述职述廉会议的重要内容。
总结提高再出发
述职总结只是起点,不是终点,是为了更好地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派驻意识,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学习好‘两部党内法规’,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于春生强调。
不待扬鞭自奋蹄。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自我加压,牢牢担负起监督责任。驻自治区质监局纪检组组长林华表示,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
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组长沙君俊说:“将结合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继续着力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力求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
“加强对粮食直补订单收购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驻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组组长欧泽馨表态。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就要勇担当。32名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对当天的述职述廉深有感触,认为这次会议述出了压力、述清了责任、述明了方向。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担当起执纪监督责任,抓好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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