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洲:打造普惠共享的国际网络空间(3)

谢新洲:打造普惠共享的国际网络空间(3)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重要论述

改变全球互联网治理不平等状况的“中国态度”

互联网把人类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然而,在这一新的发展空间中,传统的国际秩序依然在发挥作用,发达国家凭借技术、资本以及在网络资源分配控制权上的优势,形成对发展中国家的牵制。

互联网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依次为基础设施层面、逻辑层面和应用层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霸权渗透到每一个层面。基础设施层面上,发展中国家力量薄弱。发达国家往往凭借技术优势形成对市场的控制,赚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例如,发展中国家的网络运营商接入发达国家网络,需要向发达国家支付相当高的费用。包括协议、域名等在内的逻辑层面,也由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关键资源。应用层面上,发达国家利用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商业模式,迅速培养了大批互联网跨国企业,推出一系列全球性的应用和服务平台。这些平台不仅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资本,而且控制了他国互联网的内容资源,形成对他国更深层次的文化和社会影响。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希望维持现有的以互联网技术社群、私营企业为主导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维持互联网资源分配不平等局面,主导网络空间规则制定,遏制新兴国家互联网发展。

正是基于对当前全球互联网治理秩序的科学研判,习近平同志提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这是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和全人类福祉高度进行的概括,也是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中国态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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