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霞:建立巡视制度是党管企业的新要求(2)

李春霞:建立巡视制度是党管企业的新要求(2)

建立企业巡视制度要把“六项纪律”作为重点内容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涵盖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体现,为干部律己为官干事划出了“硬杠杠”,建立企业巡视制度要把“六项纪律”作为重点内容。对党员干部来说,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于国法,执纪标准更高于一般党员。纪律既是底线也是红线,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记在心上,在严守纪律上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关键要“见诸言行”,千条万条只说不干就是白条。“六项纪律”既是敲钟鸣警,也是干部严以律己的“集结号”,更是巡视工作的重点。新常态下,强化企业巡视工作要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

把握好监督制度与制度监督的相互促进。“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有关监督规则、条例和规定等的总称,是党内监督工作内在规律的理论总结与制度体现,直接影响着党内监督的方向和成效。必须以“六项纪律”作为抓手,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在巡视中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生命,对不依制度办事、履职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把握好监督手段与监督重点相结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着重利用好巡视这把利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之利器。《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施行为强化巡视监督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巡视工作要以此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在巡视“常态化”基础上向“全覆盖”目标迈进,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正确履职、勇于担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企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党内监督要在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抓住“关键少数”,着力破解对一把手“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监督难题,推动巡视工作。

把握监督自觉与监督问责的相互统一。纪律就是约束,监督过程就是强化约束力。监督也要注重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要始终坚持“执纪必严”。执纪必严才能以儆效尤、以一儆百。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的小问题、小毛病,小题大做、给予严惩,切实营造起违纪必查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对照“反面镜子”,深摆细查,改其过、立其行向自己开刀,帮助筑牢纪律的坚固防线。强化企业高管、一把手的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从强制性上讲,加大监督问责的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机制是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性作用。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内问责机制长效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作者系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第二巡视组组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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