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华:如何认识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赵振华:如何认识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1.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是在城乡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下产生的,是相对差距而非绝对差距

我国有13亿多人口,让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地区以同样的速度富裕起来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平均主义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只有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才能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这一政策的鼓励和指引下,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口走上了富裕道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低收入者数量虽然庞大,但已经大幅度减少。据统计,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有2.5亿人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而到2014年底,在贫困线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则为7017万。而且,即使是贫困人口,其生活水平与以前相比也有极大提高。以前的贫困更多表现为缺衣少吃,现在的贫困更多表现在缺少现金收入。

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是绝对差距,即一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另一部分人收入降低了,而是相对差距,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快有慢、有先有后的差别。特别是按照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在2020年之前,让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对人类社会的巨大贡献,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2.我国的收入差距总体上看处于 过大区间,但未出现两极分化

近年来,不断有国内外学者和研究机构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做出两极分化的判断,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两极分化既有量的判断标准,也有质的判断标准。从量上来看,一般认为基尼系数要超过0.5,而我国2015年的基尼系数为0.46。从质上来判断,所谓两极分化,是指全社会形成了明显对立的两极,社会矛盾激化,显然我国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需要指出的是,两极分化是从全社会而言的,不是比较两个具体的人,一个人一年收入100万元,另一个人一年收入1千元,这么大的差距还不是两极分化吗?这是极端错误的比较。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我国的社会发展指标如文化、科技、教育、环境等的差距,无论从区域来看,还是从城乡来看都小于人均收入差距。

3.当前的收入差距是历史形成的,缩小收入差距需要一个历史过程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收入差距,只不过大小不同而已。即使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分配带有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特征,仍然存在收入差距。统计资料显示,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43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57倍,不可谓不大。当时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也存在较大差距,即使同一个生产大队,各个生产小队之间也有差异。改革开放之后,平均主义总体上被打破了,收入差距呈现出快速扩大的趋势。

今天的收入差距是经过30多年的时间逐步形成的,是一个渐进的量变的过程,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市场机制本身所具有的扩大收入差距的客观因素,也有个人自身努力的主观因素;既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二元经济社会政策因素,也有地理因素等。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高收入者的收入都是不合法不合理收入,而应该看到,绝大多数人是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裕起来的。因此,缩小收入差距需要综合施策,这也需要一个历史过程。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既促进效率,又兼顾公平,这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和谐解决收入差距问题,既要积极努力,深化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又需要有耐心,寄希望一夜之间就能够彻底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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