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 方能用权为民

心存敬畏 方能用权为民

何为敬畏?敬畏是指在面对权威、庄严的事物时所产生尊敬、谨慎及不懈怠的情绪,是对一切神圣事物的态度。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意味着为人做事要学会敬重和畏惧,要有底线,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最终只能吞下自酿的苦果。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敬畏。赵乐际同志在组织部长培训班上也指出:“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

敬畏组织,就要坚守底线不逾越。胆大则放纵、妄为,敬畏则律己、慎行。党员干部掌握公权,一旦目无组织、目无法纪,凌驾于组织之上,必定会行为失范、放纵妄为,给党和人民造成伤害。因此,手握公权的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敬畏组织的制度,敬畏组织的监督,不可触法纪红线、不可越雷池一步。要感念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信任,把敬畏之心转化成为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的工作情怀,把敬畏之心当作履行职责、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

敬畏权力,就要尽心为官不懈怠。有人曾形象地作了一个比喻:“权力像座桥,桥下是座牢,官员悠悠桥上过,歪心邪步掉进牢。”这就告诉我们,要敬畏权力、善用权力。时时刻刻记着权力来自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勤政为民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耀武扬威、争名夺利的手段。倘若滥用权力,不仅会导致腐败,而且也会葬身自己。因此,领导干部只有敬畏权力,坚持为人民掌好、用好权,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敬畏人民,就要用权为民不谋私。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国家的真正主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每位共产党人的政治底色。“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悠悠古训,不破真理,领导干部如果无视和背离民众,不关心民间疾苦,必定会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翻船落水,被人民所唾弃、所抛弃,最终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敬畏法纪,就要严于律己不乱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是制约规范人们行为的准绳。一个人如果对党规国法缺少敬畏,内心的“私”和“贪”便会有所滋生,变得贪得无厌、无法无天。只有常怀畏纪之心,心中始终装着党,始终装着人民,始终恪尽职守,才会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清正廉洁。倘若凌驾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儿戏,乃至知法犯法,为所欲为,势必会在欲望的深渊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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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该心存敬畏,牢记红线和底线,特别是面对纷繁世事,面对手中权力,面对人民群众,面对党规党纪,心中一定要装着“敬畏”,只有心怀敬畏才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为民情怀,才会有“心有善念便行善事”的为民作风,才会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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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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