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把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
市委彭友东书记在春节前召开的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了落实主体责任,我在去年的会议上就讲过这个问题,为什么今天还要讲,一方面,因为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实践证明,如果各级党委(党组)对正风反腐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监督责任也就无从保证。另一方面,现在个别党组织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心中份量不够、担当精神不够,虚化空转,落实不到位,一些党组织书记认为,正风反腐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工作,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这种思维惯性导致当前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压力存在着层层递减的问题,个别党组织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甚至不管不问;二是政府一些部门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三是有的基层单位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虚功,缺乏有效管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抓在表面、流于形式;四是责任履行错位虚位,存在“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情况;五是责任追究不力,造成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把主体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这些都是自治区党委对我市开展巡视及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反馈的问题,事实上也是存在的,也是今年要整改落实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指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这是对同志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今天在座的很多同志既是部门、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也同时担任着党组书记职务。我去年就强调过,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大家不管兼任什么行政职务,首要的还是党内职务,组织任命干部也是党内职务在前,行政职务在后。所以,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能忘记自己党内职务和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重点要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明责到位。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尽责可免责,失责必追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体现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
二要尽责到位。落实主体责是具体的,不是空洞的,市委出台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8个方面20项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也都按照市委的要求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这就是我们的“责任田”,大家要切实把握,自觉担当起全面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支持保证、示范表率等职责,用抓经济工作的劲头和力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决不能开开会、发发文、讲讲话就万事大吉。要对照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办法、落实标准,让落实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的具体任务,成为工作是否完成的问责清单。通过约谈、质询、工作报告、督查考核、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动责任落实。
三要问责到位。习近平总书记讲: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同志讲: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从严治党就要真管真治,领导就要真领真导。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含含糊糊、放任自流,必须有认真、较真的劲头,真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不可以任性地或想当然地以为“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去年,全国共有850多个单位的党委、纪委和1.5万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和青海省格尔木市委原书记李国忠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处分,有的人为之抱屈,觉得有点冤。近日,中纪委网站以“下属违纪领导被问责到底冤不冤”为题,对类似的问题进行了释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除了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外,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更要在其位,谋其政。这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失职渎职了,自然就要受到追究”。可以说,今后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追责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担当就要付出代价。今年我们的重中之重是抓问责追责,抓责任兑现,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组还是纪检组,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我们现在之所以再三强调“主体责任”,强调执纪问责,目的就是希望大家都警醒起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让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要示范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做廉洁自律“第一带头人”。要坚持带头讲政治、讲党性,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对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对内坚持原则、注重团结,践行宗旨、敬业奉献,永葆政治本色。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要求,始终做到清白做人、清廉为官,以自身人格魅力赢得尊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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