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互联网+”作为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创新平台,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为推动“互联网+”更好发展,当前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更加公平高效的监管、更加简捷便利的服务,为“互联网+”蓬勃发展清障助力。
简政放权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清障破阻
党中央、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当头炮”,成效之著有目共睹。然而,也要看到,“重准入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互联网+”是全新的生产与经营模式,这些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有的因动了传统业态的“奶酪”而受阻,有的则直接与部门的“管制思维”和“管制手段”发生了冲突。加快“互联网+”的发展,首先要通过简政放权来清障破阻。
坚持市场导向。简政放权,从根本上讲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简政放权促进“互联网+”发展,首先要把上述指导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导向,积极地发展市场体系,全面地理顺市场价格,坚定地维护市场秩序,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坚决交给市场,由市场机制来决定新的生产方式和商业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比如,电商虽然对传统商业形态造成严重冲击,但便利了消费者,节约了交易成本,为广大消费者所欢迎,其所代表的O2O模式也带动了传统商业模式的变革,因此应支持其发展。如果因为冲击了传统业态,部门就出来管制,这无疑与市场原则和市场体制相背离,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电商发展如此,其他“互联网+”的发展也是如此。
消除垄断壁垒。目前“互联网+”所涉及的一些领域,多少都面临着垄断壁垒和政策性约束,需要下大力降低或清除这些门槛和限制。比如“互联网+交通”催生了网络打车、网约专车等新的交通模式,这些模式与传统汽车租赁和客运服务管理制度发生了冲突。再比如“互联网+医疗”产生的在线问诊平台和处方药网售、“互联网+教育”产生的网络教育等,都对传统的医药和教育模式带来了挑战,迫切需要对现有的垄断和管制进行改革,积极而又稳妥地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营造进入便利、透明开放的市场环境。
简化行政审批。“互联网+”催生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不少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对这些新生事物,我们并不熟悉,要有包容心态,要允许试、允许改,不要一下子管死。确需审批许可的,也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许可手续,压缩许可时限,进一步精简各种要件。对于依附于审批事项上的各种评估、评价、检验、检测、认定、认证等事项,同样要大幅度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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