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堂:简政放权为“互联网+”蓬勃发展清障助力(2)

马建堂:简政放权为“互联网+”蓬勃发展清障助力(2)

放管结合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打造公平环境

我们要支持、包容“互联网+”这一新事物的发展。但支持不是撒手,包容不是不管。总结电商、“专车”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正确的选择应是在放松管制、放宽准入的同时,着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法治建设。一方面,要修订和完善传统行业的法律法规,为“互联网+”的进入留出空间,便于探索。另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立法,加快制定数据开放、平台共享、信息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引导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设立、推广和执行,完善“互联网+”标准体系。同时,要加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和打击网络犯罪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行为,特别是网络金融诈骗行为。

打造诚信环境。目前,不同主体建立的信用信息平台之间联通有限,信息共享度不高,征信评估准确性较低、评估难度较大。要抓住信用信息共享这个关键,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认证等服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的征信体系和测评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监管创新。“互联网+”的核心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把成千上万的供方和需方直接联结在一起,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分拨和交易。这就要求政府的监管更要加强,更要创新。要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在实施制度监管、行政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管、行业监管、自我监管、消费者监管的作用。“互联网+”形态下,人人皆为供给者,人人皆为消费者,人人皆为监管者。要适应互联网直接连通的特点,创新监管方式,从过去层级式、间接式监管向扁平化、直接化监管方式转变,缩短监管链条,提高协同性,打破层级性,提高监管效率。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对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挖掘出数据背后反映的待监管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提前做出预判和部署。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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