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民:学《条例》 用《条例》 忠实履行区委书记职责

李继民:学《条例》 用《条例》 忠实履行区委书记职责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的基本遵循。区委书记作为一个地方的“一线总指挥”,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带头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带头贯彻《条例》,敢于担当、主动担责,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一、担起把握方向之责。《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区委书记处于宏观之末、微观之首,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执行者、实践者、推动者,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生根。一是带头树立看齐意识。区委书记“官”不大,但几十万群众的眼睛时刻盯着看着,几万名党员干部在身后跟着学着,责任重大。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摒弃“山高皇帝远,中央管不到”“我的地盘我做主”等错误思想,时刻把牢政治信念这个“方向盘”,切实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和经受考验的“定海神针”。二是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准中央的“号子”,唱响中央的“调子”,跟紧中央的“步子”,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三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确保中央精神全面贯彻的前提下,以求实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认真做好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文章,全力推进本地区最重要、最紧迫、最现实的工作。从槐荫区来讲,当前,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改旧改、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担起统揽全局之责。《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区委书记,必须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发挥好议事决策“主心骨”的作用。“雁阵高飞头雁带”,区委书记作为“班长”,要像“领头雁”一样,善于把握发展大势,富有前瞻思维,敏锐发现问题,特别是在关系全区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上,敢于负责、果断决策,主动担负起政治领导的第一责任。二是发挥好民主集中“黏合剂”的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住,切实解决独断专行不民主和议而不决不集中的问题。民主与集中好比“采花粉”和“酿蜂蜜”,在实践过程中,要发扬民主,“采好花粉”,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实施的决策和人事安排等通过集体讨论产生,把握好协调沟通酝酿这个重要环节,在重大决策研究决定之前,通过书记专题会议等形式与班子成员互相沟通,充分酝酿,最终形成共识;要正确集中,“酿好蜂蜜”,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把正确意见集中好,分歧意见统一好,否定意见说服好,及时作出正确决策。三是发挥好协调各方“操盘手”的作用。区委书记要像一个“强磁场”,把几大班子紧紧地吸引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班子的领导,搭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支持和尊重几大班子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实行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让几大班子在党委的领导下,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增进共识,把几大班子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区发展上来,使全区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合力干事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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