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基金还是相对陌生的,因为这笔基金并非个人、单位缴纳形成,而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并且,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尽管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无关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但二者之间有切不断的关联。一方面,如果养老等社会保险资金制度设计合理、运行得当,社会保障资金的压力就会减轻;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资金的高统筹度、入市经验,可以为社会保险资金的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在这个意义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高级别立法,实际上还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如果说社会保险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社会保障基金就相当于老百姓“保命钱”的准备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的颁布,意味着“保命钱”准备金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这实际上也优化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制度环境。有法可依,“保命钱”才能保得住,而相关改革也才能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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