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助人为乐”成为一种自觉

让“助人为乐”成为一种自觉

摘要:助人为乐是一种优秀的品格,也是人们一种对待生活的积极态度,更是一种优秀民族精神的传承。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自己的行动向社会、向他人传递涓涓爱心,真正使助人为乐成为自己生活中的一种自觉与习惯。

4月4日上午,广州增城二汽103路公交车上一名患高血压的老人突然发病,数十名乘客经商议取得共识,在距终点站4个站位置提前下车,让出空车以便司机改道就近医院,为救助老人争取了宝贵时间。(《广州日报》4月5日)

几十名乘客主动提前下车,而且“没有一个人抱怨”,可谓是对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具体诠释。“助人为乐”历史上称为“修行”“行善”,虽然古今称法不同,但它们的意思基本相同,那就是:把帮助别人作为自己快乐之事。这无疑是公民个人良好道德修养的流露,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当自己工作上遇到挫折、当自己意外受伤、当自己在陌生之地迷路……此时最需要什么?无疑是最需要热心人的真诚帮助。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人的一生离不开助人为乐,社会的和谐也离不开助人为乐,社会的发展更离不开助人为乐。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充满正能量的助人为乐作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从而使助人为乐的民族美德得以发扬光大。

把助人为乐作为一种自觉,首先要坚持从我做起。“从我做起”,这是喊了多年的一句口号,但我们绝不能仅把它看成是装点门面的时髦口号,关键是把“做”变成具体的实践。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就需要我们把助人为乐的内涵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之中,不能有“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也不能有等一等、看一看的消极态度,而应该有带着主动参与、积极实践的信心,化口号为行动,真正意识到“从我做起”的示范作用,意识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明天”的意境。

把助人为乐作为一种自觉,还要坚持从小事做起。助人为乐,是正直善良的人怀着道德义务感,主动去给他人以无私的帮忙,并从中感到快乐愉快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因此,助人为乐不在事情大小,更不在得到多少回报,只要是好事,只要是对他人能提供帮助,就应该去做,就有责任去做。有人做了好事,想让别人知道,想让自己出名,这显然与“助人为乐”的精神相悖。俗话说:“粒米成箩,滴水成河”,只要肯做好事,坚持做好事,自己的道德修养就会得到加强与提高。

把助人为乐作为一种自觉,更要从现在做起。在助人为乐的时代乐章中,也偶尔会出现不和谐的音符,诸如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南通司机殷红彬险些成为助人为乐的受害者……此类事件,一次次让人们寒心。所以,要让助人为乐成为人们的习惯与自觉,相关部门就要主动作为,制订各种举措激励与机制保障,防止“助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发生。作为社会一分子的每一个公民,也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不能让私欲膨胀,主动为社会、为他人多做好事,使助人为乐成为身体力行的具体实践。

总之,助人为乐是一种优秀的品格,也是人们一种对待生活的积极态度,更是一种优秀民族精神的传承。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自己的行动向社会、向他人传递涓涓爱心,真正使助人为乐成为自己生活中的一种自觉与习惯。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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