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制度创新(2)

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制度创新(2)

自贸区建设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工程,需要探索和总结的地方很多,从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反馈的各方面信息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需要更为科学的规划与管理。总体而言,许多自贸区的土地规划仍然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一些地区更多站在自身的立场上制定和实施自贸区发展规划,忽视了自贸区与周边以及其他地区之间的依存关系,容易导致自贸区所在区域的地位和功能定位不准确,使得本来布局分散、职能单一的各个区域更加难以形成互补协调的良性循环。

二是市级、省际的跨界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各个区域只能向中央单独争取优惠政策或扶持措施,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势必形成区域之间发展的“洼地”,不利于区域的合作发展。最终导致区域之间缺乏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机制,区域之间的产业难以合理布局。从全国整体来看,势必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

三是自贸区内外差距过大,自贸区的辐射作用不强。在自贸区逐渐成为各地政府“宠儿”的同时,自贸区周边区域的发展却受到忽视。过大的区域差距一方面限制了自贸区辐射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自贸区配套设施和服务的供给,进而影响自贸区自身的长远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自贸区在未来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一是加强对自贸区的政策支持,完善要素保障。建议进一步落实完善有利于促进自贸区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要立足自贸区为国家探索跨区域合作新模式的需要,积极研究支持自贸区发展的特殊政策。二是制订自贸区发展规则,践行以法为纲。尤其是要加快自贸区的公共服务建设立法,使自贸区辖区的政府行为和职权更加规范化。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自贸区的推进是全方位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各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去参与。因此有必要建设完善法律制度,保障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在激发人民参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基础上,实现政府主导与多方有序参与的有机结合,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形成自贸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许昌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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