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河:新型城镇化是增加供求两侧新动能的黄金结合点(2)

马晓河:新型城镇化是增加供求两侧新动能的黄金结合点(2)

新型城镇化可助推中国迈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从低收入国家发展成为中上等收入国家。下一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要向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需要强调的是,当一个经济体从中上等收入向高收入阶段迈进时,需要构建两个社会,一个是以城市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市民化社会,另一个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这两个社会的构建与形成,都必须以城镇化为载体。因为市民化社会建立就是城镇化本身的内容,中产阶层成长大都是在城市完成的。根据国际经验,当发达国家从中上等收入跨入高收入阶段时,该经济体的城市化率一般都超过70%。目前,高收入国家城市化率平均在80%以上。这一时期,城镇发展恰恰能为中等收入阶层集聚和成长提供主要空间,显然城镇化也是推动社会结构转型的动力来源。比如,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由中上等收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1970年人均GDP达到10760美元(2010年价格)。此时,日本的城市化率为72.1%,中产阶级占到73%。很显然,到本世界中叶我国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发达的高收入国家的中等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们所要实现真正的城镇化水平和所要达到的中产阶层比例,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目前,我国的常住城镇化率为56%,户籍城镇化率约37%,中产阶层人口比例仅有20%左右。面对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中国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动力、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选择。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需改变三个滞后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目标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近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必然。但是,当前国内还有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城镇化已经很快了,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过度城镇化。比如我们用了30多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100多年走过的城市化道路,从1978年到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由17.92%提高到56%,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按道理,这种速度在世界上是少有的。但是,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进程、要素匹配程度相比,我国城镇化还比较落后。

一是我国城镇化发展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目前我国已经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但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2015年我国人均GDP7590美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53%,但城镇化率(常住人口)仅为56%,低于钱纳里测算的65.8%的国际经验值。以工业化同样起步较晚的韩国为例,1987年韩国人均GDP6124.3美元(2010年美元),接近我国当前水平,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8.1%,但城镇化率已达68.5%。

二是户籍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近年来,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6%,而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刚刚达到37%左右,两者差距从2000年的10.1个百分点,扩大到目前约19个百分点。

三是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以土地城镇化为主,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趋势更加突出。由此导致土地进城速度远远快于农民进城速度。按国际公认标准,土地城镇化速度与人口城镇化速度之比的合理区间为1-1.12∶1。2000-2014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了1.26倍,而城镇常住人口增长了0.63倍,速度之比为2∶1,若按户籍人口计算比值更高,两者都远远高于国际标准上限。

造成我国城镇化三个滞后的原因既有体制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其中缺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分担机制,是抑制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当前,各级城镇政府、企业都想充分分享传统体制下农民进城的低成本红利,却不愿承担或很少承担农民市民化的公共成本。对于各级城镇政府来说,在财政刚性支出压力下,他们不愿或没有能力承担这部分额外负担;对于各类企业来说,在成本上涨压力下,他们缺乏主动承担市民化成本的动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他们缺乏承担市民化成本的能力。在此制约下,农民进城只是劳动力供给者,而不是真正的市民,由此他们无法正常转化为城市消费者。这些人往往将既期消费压到最低,实现储蓄最大化。因此,在现有体制作用下,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被歪曲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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