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破窗效应” 补齐党风短板

扼制“破窗效应” 补齐党风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他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学习党章学了半天,最后还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不行!”“破窗效应”是指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被人打破。习总书记的话值得所有党员干部深思,那应该如何杜绝“破窗效应”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突出“违制无小事”是法制信念,党内的“破窗效应”是某些党员干部思想上不坚定的反映,因为思想上的动摇,信念上的松懈,才使得腐败萌芽有滋生的环境。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主旋律如果唱不响,杂音和噪音才会有市场。”党员干部必须要注重思想上的防微杜渐,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方针,始终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始终践行党的宗旨,要始终从根本上杜绝“破窗效应”,加强自身的思想信念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懂得昔日李大钊的“终有一天,大地将会是布满赤旗的世界”的思想境界。

“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严惩“破窗者”是法制手段,使制度不是“稻草人”,制度不是写在书上、贴在墙上、播放在广播上,它更不能是一句口号词,而是旨在让所有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破窗效应”的存在,呈现出的是我们的法制不够严、够实、够广、够深。对这些“出头鸟”唯有加大管制力,从严清理门户,绝不姑息,让犹豫者不会再“商量着来”、“看着办”,更不能让其“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彻底打破“法不责众”、“刑不上常委”等等说法。制度不会因“破窗者”的职位高而改变,也不会因“有贡献”而高举“免死牌”,最终达到“断腐根”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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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修补“破窗”是法治警示,是消除党员干部心中疑惑。让党员干部认清哪些“窗户”是碰不得的,是要小心维护、敬而远之的。以此斩断“以身试法”、“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念想。修补“破窗”需要党的干部经常巡视“窗户”,要善于发现“破窗”苗头,这是一个树德立法的过程,来不得“走过场”、“形式主义”。需要我们经常“回头看”、“洗洗澡”、“治治病”、“照照镜”,不但自己要勇当“守窗者”,还要敢当“护窗者”,与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危害党和国家的“破窗者”作斗争。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清醒地认识到法治面前没有“暗门”和“天窗”,只有不断加强的学习,用法治“瘦身”,有法纪“强身”,做一名为党和人民兢兢业业服务的知法、守法和护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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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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