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又骗脑 两岸当共愤

骗钱又骗脑 两岸当共愤

近日,台湾电信诈骗嫌犯遣返事件及其引发的纷争,成了海峡两岸间比悬疑大片剧情更跌宕起伏的焦点。

先有台湾社会“群情激奋抗议”大陆从肯尼亚押回台湾嫌犯;后有国台办发言人指出曾有台湾嫌犯刚被押解回台就被释放;再有台湾警方“图示”般从马来西亚押回诈骗嫌犯在机场“就地解散”;还有电视台滚动播出母亲哭诉儿子被大陆“冤枉”,其子却在媒体旁听的审理中认罪……

一起手就不问情由、声讨大陆的这场闹剧,于情蛮横,于理亏欠,于法不通。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被不良政客从法律扭曲成政治,从打击犯罪挑动成“欺负台湾人”,从本应该的两岸司法互助模糊成“仇中反中”。坐享高薪和选票的某些民意代表不思打击犯罪、维护台湾形象,反而兴风作浪掀起了一场“抢人”混战,仿佛自己是救世主,是台湾的英雄,对内羞辱实话实说的官员,对外抹黑谩骂大陆。政客的鼓噪,加上不良媒体毫无常识、不分昼夜的造谣生事,把司法这么专业的问题弄得面目全非,一众百姓不为妖言所惑,还真难。

电信诈骗骗钱,政客诈骗骗脑。口口声声“中国人强押台湾人”的某些政客,自己就是学法律专业的,以清新专业形象扬名立万,对司法管辖权、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等专业知识比谁都清楚,但遇到可以挑起“反中”的话题,专业、良知都扔到海里,不惜愚民而绑架大众以实现其个人的政治利益,全然不顾台湾居民自己也深受电信诈骗之苦,不在乎“台湾最美的风景是骗人”的揶揄,只要出风头、有选票、能“台独”,连陈水扁的“海角七亿”都有“建国经费”的合理性,况乎“诈骗犯”?按照他们的“爱台湾”逻辑,诈骗大陆,钱汇台湾,何罪之有?

电信诈骗可恨,诈骗人心,扭曲是非,毁坏“三观”,更可恨。一个社会,如果在“政治正确”的大旗下动员一切资源“抢救”罪嫌,对受害人毫无同情之心,对公理正义毫无觉悟之慧,对规则惯例毫无尊重之意,只靠仇视凝聚力量,从官方到民间不问缘由就喊打喊杀,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前途?

这场被网友讥为“全球抢人才,台湾抢人渣”的诈骗嫌犯纷争,真相已经浮出谣言的泥淖:受害人在大陆,侦办者在大陆,证据在大陆,司法管辖权也在大陆,大陆依法侦查,并向台湾通报了办案情况,同意台湾警方到大陆共同研商打击跨境犯罪。大陆警方正在履行职责,依国际规则跨境侦查、打击犯罪。其余的“矮化”、“强押”、“人权”指责都是在编故事。

信息时代,从谣言到真相只需要几天的时间。希望这几天的“激愤”不要白白浪费,大家都能从中长见识、增智慧。

首先,大陆对台湾的确有天然的血脉之情、手足之谊,但这不代表可以没原则、不讲法,如果那样,相信也不符合台湾的主流价值。其次,对政客的鼓动不能照单全收。一事当前,必须从情、理、法考虑。将心比心,如果台湾居民被骗财,台湾警方将嫌犯交到境外,嫌犯下了飞机就完事大吉回家了,台湾人该作何想?再有,“仇中”绝不是“爱台湾”的表现,真正“爱台湾”,应该引导社会的理性、弥补制度的漏洞、建设两岸的和平。对那些靠展现敌意“爱台湾”的政客,无论包装成什么样的形象,民众都应认清其真面孔,戳穿其假面具!至少,对在此次诈骗嫌犯纷扰中撒谎、点火的人,应鄙视!

这次纷扰,也让我们看到不少有是非、敢爱憎的台湾人。有人忠言逆耳,有人实事求是,有人妙语讽世。一位资深媒体人发表打油诗:贪污“总统”要特赦,诈骗集团都无罪,杀害儿童不会死,真是好棒棒!不知台湾那些颠倒是非的政客们,对此诗有何感想?

(作者为本报高级编辑)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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