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朝晖:“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2)

储朝晖:“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2)

2.“互联网+教育”“教育+互联网”等值吗

有人或许认为依据加法的交换律,两个加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进而得出结论:“互联网+教育”与“教育+互联网”是等值的。但是,由于这里相加的不是两个数,而是两个有社会实际存在的实体体系,位次排列不同导致的效果差距其实很大。

选择“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既基于互联网的特征,也与个人的主观选择相关,其根本性的差别在于主动加还是被动加:选择“互联网+教育”就是把互联网当作操作系统,当成社会以及教育建构的要素和系统力量,依照这种全新基础,依据互联网法则重新统合社会以及教育的运作和管理模式,这种选择实质上不仅是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难以体现教育的精髓。经过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发展,教育是包含哲学理念、组织实体、方法体系、内容范畴等多层多面多主体的存在,以“互联网+教育”的思路寻求两者的结合,加什么、怎么加依然是一片模糊。

选择“教育+互联网”,就意味着把互联网当作传播工具,延伸现有的教育影响力和价值,原有的社会与教育也需要随着互联网发生巨大的变革,但教育的基本逻辑没有根本性改变,由教育当事人自主选择要慕课还是被慕课,是否选择翻转课堂以及谁在翻转、如何翻转,站定教育立场,明了需要什么,以人的天性为依据而非用互联网去改造人的天性,以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为标准进行选择和结合,方能实现人的健全发展。

如果选择“互联网+教育”,还存在作为操作系统的互联网由谁建造、由谁掌控的问题,最终走向单一标准的最优存在,次优被淘汰,从而导致丧失多样性。“互联网+教育”与“教育+互联网”孰优孰劣,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分析:

首先,从互联网与教育的关系看,无疑教育应该是核心,互联网只是技术和辅助工具;教育或者说人的成长发展是目的,用于教育的互联网是手段;教育是需求的源头,互联网是更为迅速便捷保障供给的技术条件。若把互联网作为核心,教育只是附庸产品来做,不只曲解了教育,也难以有效满足教育当事人对教育的需求。

其次,从与人的关系看,没有互联网之前,人类就有数千年的教育活动,教育与人已经形成了关系牢固的伴生关系;互联网一产生便与人产生了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相对于教育与人的关系而言,是后生的,用“互联网+教育”就意味着要在后生的、尚不稳固定型的关系上加上先前已经稳固定型的关系,这必然产生关联的虚点和盲点,出现众多的不顺;“教育+互联网”则是在一种稳固关系基础上建立新的未稳固的关系上,紊乱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需要承认,互联网本身确实会更新人与教育的关系,互联网成为人与教育之间的新媒介,使原来必须要师生在特定时空进行的教学转变为可以较少受到时空限制,有了互联网的教育更加关注互动,互动性的教学体验使教学过程智能化、舒适化。互动的主体依然是人,网络仅是媒介,从逻辑上说是人为了教育的目的而利用互联网,其相加的次序也应该表述为“教育+互联网”。

从方式上看,“教育+互联网”是一种从根上施肥的方式改变教育,而“互联网+教育”则类似于一种从叶上施肥的方式改变教育。后者能改变的是教育的表面,前者则能深层、系统、渐进地改变教育,从两种效果来选择,结果不言而喻。

在实践中,目前多数人一直以“互联网+教育”而非“教育+互联网”的方式对待互联网与教育的关系,由此导致的是一些对教育知之甚少的人把教育与互联网的关系当作单纯的商机,以功利的心态强行侵入教育,或制造“解题神器”之类的工具,或干脆把传统的答案直接搬到网上,客观上对教育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另一些从事教育的人士则以作壁上观的态度对待互联网与教育的融合,或者以违背互联网精神的方式在使用着互联网技术,将过去的“满堂灌”直接变成“满网管”,不顾学生使用互联网往往只是下载考题、复制论文和核对标准答案。

教育不能忽视新工具的发明与运用,同时又不能为工具所牵引而忘了教育自身,如果互联网使用者的教育思想理念没有改变,即便加上了互联网,也未必是教育的良性改变;教育从业者只有从精神上领会了互联网的精髓并依据教育的特性和需求使用互联网,只有当教育的理念更优化,以“教育+互联网”的方式与互联网结合,才能有效避免互联网这个新瓶装落后的教育旧酒。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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