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放生并非爱护生命(3)

盲目放生并非爱护生命(3)

【启示与思考】

“上天有好生之德”的观念古来便受到中国人的认可。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以慈悲心平等爱护众生的放生行为,逐渐从佛教传统成为中国人的民俗之一。然而,因为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动物可生存范围急剧缩小,及部分放生者缺乏相关知识等原因,令本是好事的放生活动屡现争议,饱受诟病。

放生的渊源来自慈悲,本意是鼓励人们积极向善,不要轻易杀生,毕竟动物也是生命。以前交通不便利,放生的鸟、鱼等,都产自本地或附近,放生并没有水土不服或物种差异的问题。可现在很多放生都有问题,比如放生者集体筹资,在市场上购买整批鱼、鸟、龟来放,可这些动物大都是人工饲养,已失去野外生存能力,放生反成杀生。

因此,放生者应认识到爱护生命的真谛,发自内心地尊重生命,不要刻舟求剑盲目放生,多学习些科学常识,了解动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同时,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放生者也要守法,在放生之前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再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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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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