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2)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调查报告(2)

核心提示: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三、针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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